2016年度江汉大学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6-12-29浏览次数:1484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引导学校舆论、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丰富师生活动,调动校内各单位运用新媒体、传递正能量的积极性,决定开展2016年度江汉大学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1229——201719(申报阶段);

2017110——116(评审阶段)。

  

二、评选条件

1.江大好微博:拥有独立注册的微博账号;粉丝量1000以上;关注量200以上;微博量1000以上;关注新浪微博 @江汉大学并积极互动;微博更新及时,传递江大讯息,服务江大师生,活跃校园文化,服从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在校内外有一定的活力和影响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学校年审。

2.江大好微信:拥有独立注册的微信账号;粉丝量300以上;文章发布100篇以上,及时服务江大师生,传递江大讯息,活跃校园文化,服从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在校内外有一定的活力和影响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学校年审。

3.江大好网站:江汉大学各类专题网站、专业互动社区或综合性网站的子网页(理工类学术专题网站除外)

4.江大好微视:视频作品须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阅读数或浏览量在4000以上,作品须为2016年原创。

5.江大好网文:在各类网络平台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学校热点、师生故事等。作品须为原创,阅读数或浏览量在3000以上。

  

三、参评名额

设立江大好微博(10名);江大好微信(10名);江大好网站(5名);江大好微视(5名);江大好网文(20篇),另设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其中特别优秀的成果将推荐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优秀成果评选。

  

四、申报与评审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可下载申请表,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并将相关评审资料纸质文件送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11室,联系人:王丰昌老师电话:84225811),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2843357157@qq.com

  

五、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党委宣传部。

  

附:

1、2016年江大好微博申请表

2、2016年江大好微信申请表

3、2016年江汉大学网络宣传思想文化优秀作品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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