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艺术类专业
(音乐舞蹈类、表演专业)招生考试方案的公告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我校在部分省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
一、湖南省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类、舞蹈表演、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湖南省相应的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全省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录取办法为: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详见《江汉大学2020年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3月29日修订版)》、详见《江汉大学2020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招生简章(3月29日修订版)》)。
二、山东省
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山东省考生,须参加山东省相应的音乐类全省联考,联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录取办法为:按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规则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详见《江汉大学2020年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3月29日修订版)》)。
三、甘肃省
报考我校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的甘肃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在甘肃省组织的专业校考,考试时间调整至甘肃省高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汉大学招生网(https://jdzs.jhun.edu.cn)公告,考试招生办法详见《江汉大学2020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招生简章(3月29日修订版)》、具体考试方案详见《江汉大学2020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校考实施细则(甘肃)》。
特此公告。
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江汉大学2020年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
(3月29日修订版)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相关规定,我校今年继续招收音乐舞蹈类考生。
一、专业介绍
音乐舞蹈类专业设在江汉大学音乐学院,现开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3个本科专业,下设音乐教育、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5个专业方向,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学校、文艺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群众文化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组织及研究工作应用型高级人才。
舞蹈表演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站、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和研究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人数 | 招生地区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120 | 湖北、湖南、江西、山东、广东 |
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 | ||||||
音乐表演 | 声乐表演 | |||||
器乐表演 | ||||||
舞蹈表演 | 湖北、湖南、江西 |
备注:
①器乐表演方向招收:钢琴、民乐(只招收古筝、二胡、琵琶、竹笛、扬琴),考生按以上两类分别排名。
②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街舞、健美操考生。
③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④广东省只招收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专业考生。
三、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联)考和学校专业校考两种形式。
专业统(联)考: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音乐类、舞蹈类全省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山东省考生须参加山东省专业联考。
专业校考:江西省考生在取得省级相关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四、身高要求
原则上身高达到以下标准:
1、音乐教育、器乐表演方向:男生1.65米(含)以上,女生1.55米(含)以上;
2、声乐表演、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3、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
五、校考报名办法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官方网站报名。
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20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按当地标准执行。
所有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六、校考报名与考试地点
省份 |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12月27日-1月3日 | 1月18-19日 |
七、校考科目与要求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
音乐教育 | 声乐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 |
器乐 | 演奏一首器乐作品 | ||
视唱练耳 | 视唱(抽题演唱两段记写的旋律) 练耳(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 | ||
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 | 声乐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 |
钢琴 | 演奏一首钢琴作品 | ||
综合素质 | 测试听音、模唱、听音乐的反应能力、形象气质 | ||
声乐表演 | 声乐(选其一) | 民族、美声 | 演唱两首声乐作品 |
流行 | 演唱两首流行歌曲 | ||
视唱练耳 | 视唱(抽题演唱两段记写的旋律) 练耳(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 | ||
器乐表演 | 器乐 | 演奏两首器乐作品 | |
视唱练耳 | 视唱(抽题演唱两段记写的旋律) 练耳(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 | ||
舞蹈表演 | 剧目表现力 | 自选舞蹈片段3分钟内(风格不限,自备CD碟伴奏)即兴创编展示 | |
基本功 | 软开度、弹跳、旋转等技能、技巧展示 | ||
形体形象 | 测试身高、形象气质、身材比例 |
八、校考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教育方向:满分100分,声乐、器乐、视唱练耳三项综合评分。
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满分100分,声乐、钢琴、综合素质三项综合评分。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满分100分,声乐(或器乐)、视唱练耳两项综合评分。
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按剧目表现力占60%、基本功占30%、形体形象占10%综合评分。
九、校考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招考方向,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专业成绩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十、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江西省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湖北省、广东省按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湖南省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十一、注意事项
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诚信应考,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公示。
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0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7-84226866-801。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 招生网:jdzs.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
此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版本同时作废。
江汉大学2020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招生简章
(3月29日修订版)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相关规定,我校今年继续招收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考生。
一、专业介绍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设在江汉大学设计学院,本专业注重培养具有广阔国际审美视野、完好美学修养、良好的综合沟通能力和全面、系统的服装表演、服装设计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毕业后能从事服装模特、服装表演的组织与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模特教育、形象设计及服装设计与管理、服装市场营销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人数 | 招生地区 |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25 | 湖北、湖南、甘肃、河南 |
备注:
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录取)。
⑵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
三、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考和学校专业校考。
专业统考:湖北省考生须参加“2020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湖南省考生须参加“2020年湖南表演类(服装表演)统考”,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
专业校考:河南省考生须取得省级相关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甘肃省考生只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
四、身高要求
男生身高须在1.8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5米(含)以上,有一定的服装表演的基础能力与专业潜能。
五、校考报名办法
1.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官方网站报名。
2.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按当地标准执行。
3.所有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六、校考报名与考试地点
省区 |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 | 甘肃省考试院指定 | 1月20日-3月31日 | 甘肃省高考结束一周内 |
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月9-13日 | 1月19日 |
七、校考科目与要求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形体测试 | 测试身高、体重、体态、五官、面形肤色、比例、气质〔着泳装,自备〕 |
时装步 | 测试立姿、造型、步态、音乐节奏感等 | |
特长展示 | 健美操、舞蹈或其他表演才艺〔任选一项〕 |
八、校考成绩计分办法
满分100分,按形体测试占75%、时装步占15%、特长展示占10%综合评分。
九、校考合格确定方法
根据专业校考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校考成绩合格名单。
十、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甘肃省及河南省,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湖南、湖北省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十一、注意事项
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诚信应考,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公示 。
专业校考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无法校考,或者校考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所在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未组织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统考的省份,则暂停2020年招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0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27-84250096-811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网:jdzs.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
此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版本同时作废。
江汉大学2020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
校考实施细则(甘肃)
3月12日,教育部召开部署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视频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我校拟调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其中甘肃省表演类专业校考实施细则如下:
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初复试一次进行。
考试时间
甘肃省高考结束后一周之内。
考试组织
场地设置
考场1间,量体室2间,备考室若干(除考场外,其它房间均为男女分开,每个备考室不超过10人)。
人员安排
领队1人、纪检1人、组考1人、考务协助3人,考场摄像人员1人、工作人员4人,量体评委2人,考场校内评委2人,考场校外评委2人(外聘评委为武汉高校教师)。所有工作人员17人,每人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健康码绿码)。
考试流程
①考生持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考区,有序达到指定候考室备考,每位考生间隔2米以上。
②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验证无误后签到,发放“考试号码单”。
③考生在候考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分组(原则上按男、女各不超过5人)和考试顺序,各科考试必须按分组和确定的顺序参加测试。
④考生按“换泳装(备考室)——形体测量(量体室)——形体测试(考场)——换时装(备考室)——走时装步(考场)——换才艺着装(备考室)——特长展示考试(考场)”的顺序进行四项考试。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滞留,备考室不超过10人。
⑤所有专业和科目考试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特别要求:①除正在面试的考生外,其余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②量体室及更衣室均不允许超过10人备考。
四、合格名单确定
考试成绩及合格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周内向社会公示。
五、考试及工作纪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诚信应考,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评委及考务人员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并严格履职尽责,有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解释权
该细则解释权归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