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长办公会同意,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发放江大园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9月9日—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下午3:30,中午不休息照常办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具体安排一览表如下:
发放时间 | 发放栋号 | 发放户数 |
9月9日—10日 | 1—6栋 | 384户 |
9月11日—12日 | 7—13栋 | 380户 |
9月16日—19日 | 14—30栋 | 528户 |
二、地点:
一号门后勤楼(原学术交流中心)二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84230571;
三、领取要求:
(一)教职工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
(二)本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领取的,可由配偶或子女代领,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授权委托书,并需亲笔签名按手印;
2.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
3.代领人与产权人身份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
四、为保证土地使用证发放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请广大教职工严格按照以上安排前往领取。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