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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公告

时间:2019-06-03 16:26:55浏览:1391设置

全校师生员工:

    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制定并发布《江汉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江办〔201920号、《江汉大学校内机动车违章处置暂行办法》江办〔20192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自201961——831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校园交通安全整治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全面整治校园内机动车超速行驶行为。校内限速30公里/小时,对超速车辆,测速系统电子屏显示,在出校门时予以警示教育,对严重超速行为还将采取校内暴光、通报其所在部门,约谈车主等措施。

    全面整治机动车停放行为。在校园主干道、交通路口、严管路段、消防通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设有禁停标志、划有黄格网线、黄边线区域严禁停放车辆规范车辆停放在未明确划定停车泊位非禁停的地点停车,应以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损坏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为原则顺向停放。在此阶段将对车辆采取粘贴《违规停放告知单》等措施。

    全面整治机动车其他行为。对闯红灯、不礼让行人、逆向行驶、强行超车、不按交通标识、交通指示标牌行驶的行为,给予警告、通报警示,对严重违规行为还将采取校内曝光、通报其所在部门,约谈车主等措施。严禁在校内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试刹车或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培训,并严禁驾驶人酒后在校园驾驶车辆。禁止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警用或残疾人自用除外)、超标电动车及电动三轮车进入校园。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需要你我携手参与。让我们行动起来,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为师生员工校园内的出行创造安全环境

  

  

保卫处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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