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1671

    高校仪器设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保障,随着学校对教学、科研的投入逐年增大,近几年学校购置了大量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对设备管理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师生上机操作前未经过必要的培训,因对设备的操作不熟练而导致不能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甚至引发设备故障、设备损坏的情况频频出现。

    网络信息与教学设备管理中心作为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江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江校教〔201764号)第六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平台提出规范仪器设备使用的要求:

一、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自己所用设备的规格、性能和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后,方可上机操作。

二、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科学地、正确地使用设备,不得让设备带病工作,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可以通过网络信息与教学设备管理中心主页设备维修申报系统进行故障设备报修(今年下半年设备维修申报系统将停用,设备报修统一通过师生服务大厅设备报修微服务系统进行)。

三、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完都应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四、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操作维护问题可以联系网络信息与教学设备管理中心程老师(电话:84225009),网络信息与教学设备管理中心联系厂家技术人员为师生进行设备操作的现场培训。

五、对于不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规程,不按技术要求操作,或人为过失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根据《江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江校教〔201764号)第七章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等规定,应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责成其赔偿设备维修费用。

                               网络信息与教学设备管理中心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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