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校人事处同意,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面向全校招聘工作人员一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领导能力;
2、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工作上独当一面;
3、具有教学管理经历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背景;
4、男女不限,工龄4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三、报名及录用:
有意向者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携带个人基本资料到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报名,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将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及招聘考核。
联系人:张影
联系电话:13659816955
联系邮箱:601775679 @qq.com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