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3】60号)和《湖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鄂财教发【2014】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一种无孔雾化弦切旋流除尘器”的专利所有权转让情况予以公示:
专利名称:一种无孔雾化弦切旋流除尘器
专利号: ZL 2014 1 0123212.9
专利权人:江汉大学
发明人:石零、余新明
经所有发明人同意,拟将该专利以专利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平顶山市威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整。
公示期自2018年5月16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办公地点:J16C306室;联系电话:84225199;联系人:吴学军。
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