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的公示

发布者:高西发布时间:2026-10-19浏览次数:10

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镧掺杂二氧化铈催化剂材料的制备方法和去甲醛复合物ZL202210110700.0”实施赋权转化,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本专利为镧掺杂二氧化铈催化剂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去甲醛复合物,属于空气净化技术领域。该技术通过镧掺杂改性调控材料物化性质与微观形貌,制得La‑CeO₂纳米催化材料,可在室温、可见光/荧光灯条件下高效催化降解甲醛,将甲醛分解为二氧化碳与水,无需高温条件,适用于室内空气净化场景。

二、成果完成人:

徐志花;严朝雄;张萌

三、拟将上述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湖北楚天蓝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四、赋权类型:99%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徐志花;严朝雄;张萌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分配比例

徐志花

60%

严朝雄

40%

张萌

0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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