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一种合成3-羟基氧化吲哚衍生物的方法ZL201610871680.3”实施赋权转化,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本发明以取代的N-嘧啶吲哚为基础原料、商品化二乙酸碘苯为反应试剂,以醋酸为反应溶剂,开发出一种适配工业化生产的3-羟基氧化吲哚衍生物绿色制备技术。该技术无需使用金属催化剂、昂贵的膦系配体,且反应条件温和、制备工艺简单、原材料成本低,有效解决了传统合成工艺催化体系复杂、成本高、条件严苛、难以工业化放大的痛点。
二、成果完成人:
王亮;瞿星;刘继延;胡思前
三、拟将上述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赛乐成尔(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四、赋权类型:99%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王亮;瞿星;刘继延;胡思前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王亮 | 90% |
瞿星 | 0 |
刘继延 | 10% |
胡思前 | 0 |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