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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招聘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督查员的通知

时间:2023-07-11 13:05:55浏览:2298设置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成立校级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现通过校内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3名实验室安全督查员聘期为两年。具体聘任条件如下: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思想端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2.熟悉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高校实验室现状;  

3.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实验室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任务;

5. 男性督查员年龄不低于50周岁,女性督查员年龄不低于48周岁。

相关职责要求、待遇等详见《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暂行规定》,请于7月20日前将经学院同意的申请表电子档发至邮箱285281625@qq.com。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07月10  



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督查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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