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一种湿垃圾干燥装置”(ZL 202210192295.1)和“一种小型化中药渣炭化炉”(CN201610937629.8)实施赋权转化,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一)一种湿垃圾干燥装置
公开一种湿垃圾干燥装置,含内壳、外壳、进料管、进气管、布风板、过滤筛分部等。内外壳间形成出气、落料、出料通道,进料口高于进气口,物料下落与上升高温气流对流接触;布风板使气流均匀,过滤网拦截轻料,落料管排重料。结构紧凑、接触充分、干燥效率高,可连续化处理湿垃圾,降低后续热化学处理能耗。
(二)一种小型化中药渣炭化炉
公开一种小型中药渣炭化炉及制备方法,炉体含微波预热段与高温炭化段,可密闭旋转并设泄压阀。采用微波预处理(915MHz、5kW、15min),再750–900℃、1–1.5MPa 炭化30–120min,利用原料高含水实现自活化。设备小型化、占地小、能耗低,制得炭化料比表面积高、孔隙发达,可作吸附材料或土壤改性剂,实现中药渣资源化利用。
二、成果完成人:
(一)一种湿垃圾干燥装置
米铁,王怀波,陈刚,吕雄军
(二)一种小型化中药渣炭化炉
陈梁,米铁,辛善志,黄芳,余新明,万家学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上述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化给“金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一种湿垃圾干燥装置”的转化价格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一种小型化中药渣炭化炉”的转化价格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
米铁,王怀波,陈刚,吕雄军,陈梁,辛善志,黄芳,余新明,万家学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一)一种湿垃圾干燥装置
姓名 | 分配比例 |
米铁 | 95% |
王怀波 | 0 |
陈刚 | 5% |
吕雄军 | 0 |
(二)一种小型化中药渣炭化炉
姓名 | 分配比例 |
陈梁 | 10% |
米铁 | 90% |
辛善志 | 0 |
黄芳 | 0 |
余新明 | 0 |
万家学 | 0 |
公示时间自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6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