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一种有机垃圾连续热解制炭装置与方法”(ZL 202011557459.3)实施赋权转化,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公开一种有机垃圾连续热解制炭装置与方法,装置适配有机垃圾,可实现连续化热解制炭,结构紧凑、运行稳定,能高效将有机垃圾转化为炭制品,兼顾减量化、资源化,工艺简洁、能耗低,适配农林废弃物、湿垃圾等生物质原料,助力固废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
二、成果完成人:
米铁,聂港,王新,张武竹,辛善志,黄芳,余新明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上述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化给“红安方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化价格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 米铁,聂港,王新,张武竹,辛善志,黄芳,余新明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米铁 | 90% |
聂港 | 5% |
王新 | 4% |
张武竹 | 0 |
辛善志 | 0 |
黄芳 | 0 |
余新明 | 1% |
公示时间自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6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