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新能源汽车高压充电桩安全防护材料体系构建与关键技术(技术秘密)”实施赋权转化,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面向新能源汽车高压充电桩用材料,旨在满足无卤阻燃、低烟低毒、高绝缘、耐热及长期耐环境老化的综合性能要求。材料阻燃等级达到UL94 V‑0 级,具备无卤、低烟、无腐蚀性气体释放等特性;电气性能优异,拥有高体积电阻率、高介电强度与良好耐电痕化性能,可有效保障高压绝缘安全。同时,材料耐受湿热与紫外老化,保持稳定的力学与绝缘性能,符合RoHS、GB/T 33594等充电桩及充电电缆相关安全规范,实现阻燃性能、电气安全与环境适应性的协同提升。
二、成果完成人:
刘继延;刘学清;陈佳;邹立勇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上述技术秘密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化价格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刘继延;刘学清;陈佳;邹立勇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刘继延 | 85% |
刘学清 | 5% |
陈佳 | 5% |
邹立勇 | 5% |
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