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校内招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高西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0

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学校人员结构配置,加快校内实验技术人员转型发展,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专职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和育人潜力,助力学生全面发展,现面向校内实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能力素质,兼顾实验技术人员专业特长与辅导员岗位需求的契合度,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有据可依,切实选拔出适合辅导员岗位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实验人员,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从业行为,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和纪律处分。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3.具备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5周岁以下198051日以后出生)。

、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47—410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江汉大学校内专职辅导员报名》,提交本科及以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所获荣誉等材料学生处联系人:老师,电话84795236,地址:师生活动中心216办公室)。所有报名人员需所在学院(部)党委同意。

(二)资格审查(413日)

聘工作组对照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考核(414—424日)

材料审核:学生处、人事处、校纪委等部门报名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入围名单

面试与考察:工作组开展面试,全面考察政治素养、职业态度、综合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定公示(4月底)

工作组结合材料审核、面考察结果,综合研判后提出拟聘名单公示。

政策支持

拟聘人员人事关系统一调入相关学院,纳入专职辅导员管理可不安排入住学生公寓。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可双线晋升为方便各单位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拟聘人员转入相关学院的手续统一在7月份进行。转入辅导员岗位后,学校提供相应的辅导员岗位培训。

原从事专业或岗位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可用于申报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要求

优化学校人员结构配置,加快实验技术人员转型发展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城市大学的必经之路,是推动学校向“内涵式发展”迈进的关键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宣传学校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实验技术人员参与招聘工作。因涉及教职工个人发展与待遇等切身利益,务必保证本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

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标准、规范流程,确保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聘过程中,如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亲属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聘工作。

 

202642

江汉大学校内招聘辅导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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