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一种色素香精微丸的制备方法(ZL202211301984.8)”实施赋权转让,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本发明根据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色素香精微丸的制备方法。该方法可将色素和香精有效融合,并达到随着温度变化,释香变色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应用在药剂靶向制剂的开发。
二、成果完成人:
施璐;史颖颖;朱天红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上述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威海康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
施璐;史颖颖;朱天红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施璐 | 100% |
史颖颖 | 0% |
朱天红 | 0% |
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0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