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一种放射性废水的处理方法和系统(ZL202011217268.2)”实施赋权转让,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本发明涉及一种放射性废水的处理方法和系统。该处理方法包括:S1、向放射性废水中加入絮凝剂,得到第一溶液和第一沉淀物;S2、向第一溶液中加入溶于水的氢氧化物;S3、将第二溶液蒸发浓缩得到浓缩液和冷凝液;S4、将冷凝液进行电容去离子处理。该处理系统包括第一沉淀单元、第二沉淀单元、蒸发装置和电容去离子处理装置;第一沉淀单元与第二沉淀单元连接;第二沉淀单元与所述蒸发装置连接;蒸发装置与电容去离子装置连接,蒸发装置用于将第二沉淀单元处理后的放射性废水蒸发浓缩并收集冷凝液;电容去离子装置用于去除冷凝液中的放射性核素。该方法和系统能够高效且彻底地去除了放射性核素。
二、成果完成人:
付江涛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上述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千垛流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付江涛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付江涛 | 100% |
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