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6-12-23浏览次数:1206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湖北省防艾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鄂防艾办函〔20163号)精神,不断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青年学生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青年学生预防艾滋病的自觉性,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我国艾滋病传播以性传播为主,其中青年学生报告病例人数不断上升,其中男男同性性行为为主要传播方式。同时,艾滋病防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核心防治知识知晓率普遍偏低,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现象还较普遍。

二、活动主题

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三、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四、征集内容

(一)建议类: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建议;

(二)文字类:小说、纪实文学、话剧等;

(三)平面类:宣传海报、明信片等;

(四)其他类:公益广告、微信推广、微电影、APP等。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并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二)作品要设计构思巧妙,表现新颖准确,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作品要能充分表现征集活动的主题,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报送方式

所有参赛者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17116前将作品电子版和作者信息(含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QQ等)提交到作品征集邮箱(邮箱地址:2843357157@qq.com)。待审核后,再通知作者填写作品有关登记表格。

七、评选办法

(一)前期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报送相关作品。

(二)中期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优秀参赛作品提交至湖北省防艾办、湖北省教育厅。

(三)后期湖北省防艾办、湖北省教育厅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举办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征集活动作为开展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抓手,做好宣传、发动等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博、微信、广播台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本次艾滋病防治“金点子”征集活动,让广大青年学生参加艾滋病防治“金点子”征集活动成为接受艾滋病防治教育的过程。

联系人:王丰昌(电话:84225811邮箱:2843357157@qq.com

江汉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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