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我校2021年网络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经验,更好创新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弘扬网络思想文化主旋律,扎实推进立德树人,丰富师生校园生活,充分调动校内各单位运用新媒体、传递正能量的积极性,决定开展2021年度江汉大学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1月28日(申报阶段,11月28日上午11:00截止)
2021年12月(评审阶段)
二、评选条件
1.江大好微博:拥有独立注册的微博账号;2021年以来发布正能量微博;关注新浪微博 @江汉大学 并积极参与互动;微博更新及时,传递江大讯息,服务江大师生,活跃校园文化,服从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在校内外有一定的活力和影响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现象。
2.江大好微信:拥有独立注册的微信账号;粉丝量1000以上;2021年以来微信公众号更新及时,服务江大师生,传递江大讯息,活跃校园文化,服从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在校内外有一定的活力和影响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现象。
3.江大好网站:江汉大学各类专题网站或综合性网站的子网页(理工类学术专题网站除外)
4.江大好微视:视频作品须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阅读数或浏览量在1000以上,作品须为2021年原创。
5.江大好网文:在各类网络平台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学校热点、师生故事等。作品须为原创,阅读数或浏览量在2000以上。
四、参评名额
设立“江大好微博”(10名);“江大好微信”(10名);“江大好网站”(10名);“江大好微视”(5名);“江大好网文”(20篇),另设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其中,荣获年度江汉大学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江大好微博、江大好微信、江大好网站、江大好视频、江大好网文)每个单项加2分,累计记入2021年学院评价单位总分。另外,江大好微博、江大好微信、江大好网站将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度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五、申报与评审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可下载申请表,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并将相关评审资料纸质文件送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09室,联系人:黄韵雅老师电话:84225809),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273432822@qq.com,发送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名称+申报的奖项。
六、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党委宣传部
江汉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