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开展校内新媒体2021年年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1年11月16日开始,11月28日上午11:00截止。
二、年审范围
1.以校内各单位及某项工作业务的名义开设的各类官方新媒体(微博、博客、微信、头条号、校园QQ号、APP);
2.各级学团组织、学生社团开设的官方新媒体;
3.在校师生运营的以学校或校内单位名义进行了实名认证的自媒体。 (以上为必须进行年审的新媒体,其他个人名义自媒体自愿年审。)
三、年审程序
1.新媒体管理员按要求填写新媒体年审表,纸质档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楼党委宣传部),电子档文件传至相关老师电子邮箱(均请在年审时间截止前)。
2.单位审核:校内各单位新媒体,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新媒体,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学生社团新媒体,由所挂靠单位主管,挂靠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或挂靠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并发布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年审通过新媒体,将于2021年12月初在校园网公布,按规定需要年审而未年审的新媒体,党委宣传部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
2.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
3.联系人:
微博、博客:高欣老师(电话:84225808,邮箱xcb@jhun.edu.cn),
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校园QQ号、APP:黄韵雅老师(电话:84225809,邮箱:273432822@qq.com )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6日
江汉大学新媒体2021年年审(头条号、校园QQ号、APP)).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