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者:吕洪雁发布时间:2015-12-09浏览次数:973

日前,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鄂文明[2015]5号)公布了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名单,确认2343个单位为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我校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取得,是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一致、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近年来,学校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社团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竞争力、国际化办学和服务社会水平,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突出信仰工程、党风工程、社风工程、文明行为工程、榜样工程、志愿者工程、希望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广泛宣传文明有礼、崇善美德的先进群体和个人,打造“感动江大”、“榜样的力量”、“延安精神进校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共筑精神家园”等校园品牌。

全校师生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学校发展的各项工作中,转化到共同目标的自觉行动里,“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是全校师生的光荣和骄傲,凝聚着全校师生的心血和汗水,当倍加珍惜。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把校园文明建设作为新常态持续推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学校的十三五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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