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我的学院•我赞美” 宣传作品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1525

 各学院:

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深入挖掘学院育人工作的亮点与特色,向社会展现我校的优势资源,提升各学院专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党委宣传部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决定联合开展 “我的学院·我赞美”宣传作品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学院·我赞美

  1. 活动时间

 (一)视频类

    征集时间:20151126日—20151226

    投票时间:20151227日—201614

    评选时间:201615日—2016112

  1.  图片类

 征集时间:20151126日 — 20151211

 投票时间:20151212日 — 20151218

 评选时间:20151219日 — 20151225

三、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

四、活动目的

1. 全方位展示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成果,充分体现各专业综合实力。

2. 针对不同的受众(考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师资实力、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和办学成果等。

3. 通过介绍学院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吸引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

4. 通过介绍学院就业创业情况及优秀校友,体现学院服务社会的能力和责任感,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5. 通过描绘学院的发展规划及未来前景,体现学院立足长远的科学发展眼光。

6. 其它有助于体现学院特色及优势的素材。

五、作品要求

 本届比赛作品分为视频类和图片类,视频类要求客观真实,紧扣主题;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严谨、富有新意;图像清晰,形象生动。图片类要求图文契合度高,图片真实形象,文字简练。

 (一)视频类

1.主题:围绕招生和就业,各学院分别提交两部作品。

2.种类:微电影、PPT、动画片等(均以视频格式上传)。

3.时长:每部作品4-6分钟。

4.提交方式:各学院于1226日前将作品(附视频文字解说)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17,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兴:027-84226098,夏玉:18207126021

 (二)图片类

1. 内容:作品包含图片与文字解说,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最多可以投三幅作品

2. 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以上。

3. 提交方式:参赛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就处工作人员邮箱 3125538576@qq.com (文件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  注意:照片须为距投稿之日两年以内拍摄的作品,不得作太大修改,不得拼接,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不得有抄袭拷贝仿冒等不正当不合法行为,拒绝抄袭、套用、翻拍他人作品。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活动评奖

 (一)视频类

      邀请相关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组,从内容、创意和视觉效果等方面,对各学院提交的视频作品进行集中评选(详见视频评分细则),招生、就业宣传作品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学院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图片类

 邀请相关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组,从内容、创意和视觉效果等方面,对个人提交的摄影作品进行集中评选(详见图片评分细则),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七、作品用途

 经作者同意,作品将会用于学校日后的对外宣传和对内展示工作,活动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



   党委宣传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51123



第三届“我的学院 我赞美”宣传作品比赛图片类评分规则.doc

第三届“我的学院 我赞美”宣传作品比赛视频类评分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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