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大学生在行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4浏览次数:1468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期间,江汉大学 “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联合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我校教师和大学生义务法律服务社在社区和学校成功举行了大型普法活动。

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年来首次修改正式生效的日期,我校不仅印发了与“315”相关的主题宣传材料在校内进行宣传,而且专家教师还在现场解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们聚焦新《消法》中“消费者遭遇欺诈可获三倍赔偿”、“消费者网购七天内有‘后悔权’”、“经营者禁擅自泄露消费者信息”等亮点,并由其义务法律服务社团干事和资深法学教师耐心为居民和师生提供免费咨询,在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中很好地体现了江大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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