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闵光新、副主任程一方以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处室负责人随同调研。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强,党委副书记王南南,副校长张晓玲,学校办公室、校团委、法学院、校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和组织有关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我校与会领导、师生结合学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条例(草案)》有关规定,对《条例(草案)》中所涉及的志愿者权利和义务、激励和回馈机制以及志愿者服务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潘汉生等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听取汇报和意见后,对我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吸取有关建议,对《条例(草案)》相关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近年来,我校获得过“荆楚学雷锋示范团队”、“武汉市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等多项省市级荣誉表彰。大学生志愿者在参与武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大型赛会节以及体育、文化、商贸活动等的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与服务社会、服务校园相结合,受到广泛的赞誉和好评。
据悉,随着武汉市建设“志愿者之城”的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挑战,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面临着诸多制约和限制,许多问题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由我校法学院教师参与起草制定的《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旨在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朝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