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武汉商学院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3浏览次数:1606

 

         48日下午,我校与武汉商学院在行政楼217会议室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武汉商学院党委书记靳雁、党委副书记何跃明、副院长陈功江和张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党委书记谭仁杰、校长杨卫东、副校长桑建平、副校长涂文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杨卫东校长主持签订仪式。

我校涂文学副校长与武汉商学院副院长陈功江代表双方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谭仁杰书记和武汉商学院靳雁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谭书记表示,武汉商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较强的专业特色。过去,我校与武汉商学院在很多方面都有过良好的合作。这次我校与武汉商学院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是双方实质性合作的开端。我校将在聘任研究生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等方面与武汉商学院开展合作,为武汉商学院提高办学层次、提升办学水平做些实事。                           

 

 

(研究生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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