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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11-25 14:24:51浏览:1389设置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教办〔20145号)要求,现就201391日至2014831日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通过积极推进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不断畅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为学校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夯实基础。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校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将其与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推进了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进程,而且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激发了学校内部的生机和活力。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学校信息公开渠道

网站群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QQ群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三)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力量。学校建立了二级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借助信息化手段,不定期的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以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保障师生和公众的知情权

学校继续坚持主动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规定的12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注重加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重大事件、干部出国出境、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中层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年来,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始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通过校园网、新闻媒介、学校文件、校报、简报及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面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1. 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学校网站首页和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都予以公开,并保证定期和不定期的更新完善。

2. 省教育厅确定我校为省属高校第二批核准章程的学校。我校章程已经教代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待党委会审定后,将按章程制定的程序报省教育厅核准。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安排,通过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网站、OA办公管理系统以及纸质等形式对外公布。

3.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通过OA系统和校内工会组织向全体教职工下发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2014年新修订《江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江办201428号)并通过OA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开发布,2013年工会工作报告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向所有代表予以公布。

4.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我校制定了《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江校〔201460),并通过OA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布。目前,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正在面向全校公开征集遴选。

5. 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于2011年以文件形式向全校师生公开,并于2012年制定了7个专项规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学期和学年工作会议、教代会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文字版通过OA系统向全校范围发放并要求各二级单位组织学习和讨论。

6. 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于近日通过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

(二)招生考试信息

生考试信息主要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通过网络和纸质的形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各单位网站设置专栏公布相关具体信息,学校网站主页也及时予以公布,同时设立咨询电话接受社会范围的咨询。

7.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均公布在江汉大学招生网,并印制了相应的纸质招生简章。学校还深入湖北省近100所高中进行了招生政策的宣讲。

8. 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我校目前没有保送研究生资格,2014年没有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其余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均可在江汉大学招生网上进行查询,合格考生信息也在江汉大学招生网上进行了公示。考生还可通过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和电话等多渠道进行咨询和申诉。各类招生考试从准备到考试,再到成绩公示都是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完成,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其中音乐类、服装表演专业、播音主持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测试都采取全程录像的方式。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时考试方法人手一册,运动成绩现场公布;笔试考试全程采用国家标准化考场完成。

9.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和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最低分。高考考生相关信息通过江汉大学招生网、及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向考生及社会公众公布,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录取系统及时公布,考生的录取信息也由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公布。成人教育类学生没有另行公布。

10. 招生咨询设立了专门的招生热线,24小时不间断地对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发放信息等的查询。对2013年新生复查,分别在学校纪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设立举报电话,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设立了举报箱,并认真做好举报线索登记、调查落实的准备工作,打印了新生公示信息,各学院在醒目位置公示了新生相关信息,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举报,没有发现重大疑点和违规问题。

11.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向全社会公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360教育在线等多家国内知名网站发布我校招生信息。在分数线公布之后又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发布我校的调剂信息。

12. 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复试开始之前,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了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开始以后,将缺额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供调剂考生查询和申请,复试结束之后,将所有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在网上公示,并接受考生查询。

13. 2014年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系统上向全社会公布。

14. 研究生招生咨询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相关信息外,学校还积极推动研究生院走出校门,组团赴省内外十余家高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设立举报电话,确保公平公开。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没有发现重大疑点和违规问题。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5. 学校的财务、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执行,通过OA系统、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网链接以及向各相关单位下发纸质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相关制度、通知、文件。

16. 学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基金会对受赠财物立项管理和使用,通过网络和会议等多种途径向理事会、捐赠人、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布。各项目的章程或管理办法、评比办法、评选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广泛监督。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公示。召开理事会议就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向理事通报;通过颁奖仪式邀请捐赠人参加,并特邀捐赠者参与基金项目使用中各环节的工作。

17. 因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成立的公司的基本信息通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网站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通过报表的形式及时向教育部上报。

18.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均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通过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等发布招标信息,公示中标结果;同时,学校校园网主页公告也对采购及招投标的重大项目予以公告。

19.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于20144月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财务处网站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公布了2014年江汉大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0. 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分别于201410月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公布了江汉大学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 2014年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相关情况于201410月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人事师资信息

22.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于20141月在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议中通过述职述廉的形式向全校中层干部予以公告。

23. 学校所有人员因公出国(境)信息均在学校外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3-2014学年共公布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3次。

24.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OA系统中予以公示,岗位聘用均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审推荐、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并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等环节,始终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3-2014学年共聘用297人。

25. 2013912014831,学校共任免调整中层干部共26人,学校通过OA办公系统对任免调整情况进行公示;2014年学校各类人员招聘每个环节和程序(含资格审查、笔试安排、面试通知、拟录用名单公示等)均在学校网站公告通知及人事处网站公示。2013-2014学年共招聘各类人员111人。

26. 解决教职工争议的办法包括信访、校领导接待日等,具体解决办法主要通过学校OA系统等形式予以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

27.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等相关情况通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开,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通过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开。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编制中。教师数量及结构通过《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布;此外,各教学单位也通过网站公开专任教师名单。

28. 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统一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以及OA办公系统向社会及全校师生员工公示。

29.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相关情况均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30.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相关情况均在《2013年教学质量报告》中予以公布,目前该报告正在拟定中,完成后将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

31.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同时通过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微博微信、QQ群、宣传栏、宣传横幅和电子显示屏等公示相关信息。

32. 各二级学院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将通过《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形式在学校OA系统进行公布。

33. 学校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正在拟制中,完成后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34. 学校2014年新制定《江汉大学关于加强学生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江校〔201461号),并在OA系统和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布。

35. 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编制,完成后将通过学校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6. 学校将各类学籍管理办法编印到《学生手册》《研究生新生指南》中,学生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手中;相关信息还在学校OA系统、教务处网站、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上等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

37. 《学生手册》《研究生新生指南》中印有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相关管理办法,学生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手中。同时,在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OA系统中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国家、学校资助相关管理办法;在寄送新生入学通知书时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另外,相关资助管理办法还以文件形式通过OA系统公布。

38. 学生奖励处罚相关办法通过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OA系统、《学生手册》《研究生新生指南》等途径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

39. 学生申诉处理办法通过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学生手册》等形式常年予以公示。

(七)学风建设信息

40. 20144月成立了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机构设置情况在科研处网站和OA系统进行了公示,并及时公布人员调整情况。各二级学院也相应成立了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组。

41. 学校先后制定《江汉大学教职工行为规范》《江汉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江汉大学研究生论文撰写规定》《江汉大学学位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暂行)》等相关学术规范制度,并通过OA系统、科研处网站、教务处网站、研究生处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公开。

42. 学校科研处除制定并发布《江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还及时通过网站向师生员工公示教育部等相关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管理办法。

(八)学位、学科信息

43. 授予硕士的基本要求常年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印制在《研究生新生指南》上给每位研究生新生。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学生手册》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公开。

44. 学校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相关情况在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工作平台网站上公开。

45. 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常年予以公开。

46. 学校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通过教务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开。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47. 我校目前只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同时,相关对外交流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告以及学校学期及学年工作报告予以公开。

48. 我校留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正在制定中,完成后将通过留学生手册、网站、OA系统等形式予以公开。

(十)其他

49. 2013-2014学年,巡视组未到我校巡视。

50.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学校通过各级组织向全校师生员工予以通报,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学校通过学校网站以及OA系统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予以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设有信访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接待来访工作。本学年度共回复书记信箱、校长信箱20次,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3-2014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在信访办公室日常接待上访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座谈会、辅导员代表座谈会、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等,倾听各方面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体系。2013-2014学年未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参与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专业化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三是机关部处和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有待加强等。基于以上问题,下一阶段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探索建设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探索建设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强化后台技术,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落实

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诸如招生、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畅通多元的信息发布渠道,激活各类监督主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展开。

(三)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提高工作效能

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工作规程化、责任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围绕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实现和为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和技术,整合资源,完善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服务,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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