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1368

 

我校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18,湖北省纪念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五周年暨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在洪山礼堂隆重召开。教育部语用司司长姚喜双,副省长、省语委主任郭生练,省教育厅厅长、省语委副主任陈安丽等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语委副主任黄国雄主持会议。省语委委员,各市州、高校语委负责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会议。我校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第三次获此殊荣。

     陈安丽报告了近几年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情况。郭生练在讲话中对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郭生练指出,语言文字工作是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维护国家团结、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培育新时期湖北精神、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是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需要。要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扎实抓好评估、培训测试、经典诵读等重点工作。会上,姚喜双还代表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向郭生练颁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荣誉测试员证书。副校长、校语委主任周建民及校语委办主任吕洪雁同志参加了大会。(校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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