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我校参加教育部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4个参评学位点的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艺术4个学位点参评。
学校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于5月完成了《江汉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并在4个参评学位点分别制定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和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组织了由学科建设专家和相应学科专业的全国学科评议组、专业教指委委员或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审。经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制定的自我评估指标体系体现了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等指标,将作为5年评估期内各参评学位点自我评估和自主整改的标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分步推进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工作的指挥棒作用,以评促建,将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等与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依据评估指标开展各项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总体水平。
文图:研究生处
编辑:赵明
审核: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