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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注销抵押贷款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1-02-24 00:00:00浏览:5349设置

一、办理时间:201133日星期四、10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二、办理地点: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办公楼二楼222办公室(1号门东侧)联系电话:84225201 联系人:刘老师 蔡老师

三、办理程序和内容:

(一)请江大园小区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并已还清贷款的教职工,携带个人以下证件及资料,交工作人员收件登记。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房产证原件;

3、房屋它项权证原件;

4、注销申请(银行出具)原件;

5、情况说明(银行出具)原件等;

(二)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收齐个人资料后(包括学校统一保管的个人《土地证》,集中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登记中心、开发区土地局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注销抵押手续。

(三)注销抵押手续办完后,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电话通知本人领取《房产证》。

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有关负责人通知各位老师按时前来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