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应征入伍出台新政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10浏览次数:2312

  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精神,我校6月8日上午召开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专题会议。据悉,今年国家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在应届毕业生入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详见学生处网站)
  会议由学生处副处长徐威主持,校党委副书记王南南参加会议并讲话,学工处、招就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办主任和部分毕业班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今年国家在应届毕业生入伍方面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一)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二)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四)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五)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六)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七)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校党委副书记王南南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大学生应征入伍是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同学们接受人生历练、磨练意志、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我校就业工作、拓展就业途径的需要。他强调,各学院要注意找准宣传点,这是关键。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享有比以往更多的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生的关爱,各学院要吃透文件,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预征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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