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校劳动竞赛委员会评议,拟推荐李卫东同志(法学院)参评2015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
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工会反映。
电 话:027―84225015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校劳动竞赛委员会评议,拟推荐李卫东同志(法学院)参评2015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
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工会反映。
电 话:027―84225015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