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 “感动江大人物”评选活动的最新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2浏览次数:125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师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立德、致用、兼容、创新”校训,以身边的典型感染人、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以进取的精神激励人,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八届 “感动江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感动江大人物”的评选条件

入选“感动江大人物”的个人或集体,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江大,遵守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的道德准则;必须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方面具有突出感人事迹并在社会或校内有一定影响。具体事迹应有如下特点:

     (一)为推动我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二)个人或集体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突出体现了时代精神;

     (三)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在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

(四)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方面事迹突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二、推荐人选范围

评选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包含离退休老同志及外籍教师和各类合同工),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感动江大人物”评选的产生步骤

(一)推荐。各基层单位党委(总支)负责组织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各基层党委(总支)推荐2名(组)候选个人(集体),其中1名(组)为学生。

(二)上报。各单位经初次遴选后须在201535日前,将候选个人(集体)名单和事迹材料(附电子档)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候选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候选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三)初审。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并确定。
    
(四)公示。校报和校园网将对候选个人(集体)的事迹进行集中公示。

(五)复审。学校活动组委会将综合师生员工投票和考察情况,确定“感动江大人物”名单并送校党委审查批准后适时召开全校颁奖大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欣;

联系电话:84225808

E-mailxcb@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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