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检查,营造文明、卫生的校园环境,根据12月12日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会议的精神,我校将于12月中旬开展 “内整室务,外洁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卫生大扫除时间:12月17日(周三)―18日(周四)。
(二)工作专班检查时间:12月19(周五)日上午。
(三)保洁时间:12月20日―明年元月。
为创建净化、绿化、美化的校园环境,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具体分工
(一)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对本学院所属办公楼、实验楼及卫生包干区进行全面大扫除,整理室务,处理废物,清除“牛皮癣”,清扫所辖和包干区域的烟头、纸屑、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生活垃圾。
(二)机关党委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机关所属各部门室内和包干区内的卫生大扫除。
(三)学生处负责安排和督促各学院对宿舍学生寝室内的卫生清扫,指导各学院安排学生配合后勤集团对教室卫生进行清扫。
(四)后勤集团负责校园公共区域、食堂、教学楼教室及架空层、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和保洁,督促校内经营商户落实好“门前三包”。
(五)基建处要督促校内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六)文理学院参照学校的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好本校内的卫生大扫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大学生积极行动,清洁环境,清除卫生死角,为工作、学习、生活创造清洁、优美、舒适的环境。
(二)要保持墙面整洁,地面干净,无纸屑、烟头、果壳皮、废弃物。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烟灰缸。学生宿舍要求保持内外整洁,并美化环境;室内无不叠被、乱堆乱放等现象。
(三)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宣传《江汉大学禁烟条例》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校“创城”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将对全校大扫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单位负责人及时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大扫除中清理出来或需处理的杂物、废弃物,请及时联系后勤集团,在指定地点摆放,由后勤集团安排人员、车辆进行清运。联系人:后勤集团物业服务部:陈兴旺84225013;13006134878
江汉大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