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通知,11月30日后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将不予受理(其中协议供货项目可延长至12月15日)。
请学校各单位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于2014年11月28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通知,11月30日后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将不予受理(其中协议供货项目可延长至12月15日)。
请学校各单位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于2014年11月28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