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大好微博”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1470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微博等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高校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丰富师生课外活动,调动校内各单位运用新媒体、传递正能量的积极性,决定开展2014年“江大好微博”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1121――1128(申报阶段);

2014121――128(评审阶段)。

二、参评对象

江汉大学校内各单位微博。

    三、评选条件

拥有独立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微博粉丝量300以上;关注量150以上;微博量为500以上;积极更新微博动态,关注江汉大学新浪官方微博并即时互动;及时服务江大师生,传递江大讯息,活跃校园文化,服从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在校内外有一定的活力和影响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现象。

    四、参评名额

设立“江大好微博”集体奖(10名),颁发“江汉大学2014年好微博”证书及奖励;设立江大好微博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精美纪念品。根据江汉大学新浪官方微博统计数据,设立“江大好微博”个人奖(10名),颁发“江汉大学2014年好微博”证书及奖励。

    五、申报与评审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微博负责人可下载申请表,直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并将相关评审资料交到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07室,联系人:老师 电话:84225808)。

六、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阶段:填写活动申请表;打印微博首页截图一张;微博自述说明(字数不少于300字);筛选十条转发量、浏览量最大的微博,制作WORD文档并打印一份;

评审阶段:初评入围单位微博,请做好接受评委会提问的相关准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党委宣传部。

 

 

附:2014年“江大好微博”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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