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4年度冬季供暖0#柴油采购项目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2014年度冬季供暖0#柴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DZB-TP-2014-020
内容 |
数量(吨) |
用途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柴油 |
180 |
2014年冬季供暖 |
江汉大学 |
准确数量根据天气情况调整,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必须在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自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实施地勘察现场;
2.投标人在领取了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投标人。
保护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人单位账户,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投标文件应于
开标会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7日。
名 称:江汉大学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
电 话: 027-84225112
传 真:027-84225647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