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2浏览次数:5152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的实际状况,现就申报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教学、科研岗位

      1.高层次人才

(1)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含“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外专千人计划”、“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含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人选;

(3)教育部长江学者人选: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4)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5)湖北省“楚天学者”人选:含楚天学者讲座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楚天学者主讲教授、创业型特聘教授)、楚天学子;

(6)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人选。

2.博士(后)、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

(1)在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能全职来校工作的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

  (2)在国家重点高校、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中,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或执业资格,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辅导员、实验员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

二、申报要求及工作安排

1. 制定人才招聘计划要按照我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三性”目标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重点,认真分析现有各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梯队与团队等情况,充分考虑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学科基地(平台)、硕士点建设,以及新办专业、急需专业的实际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后形成。

2.各学院、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核定编制总额制定计划,保证人才招聘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由学校下达后的人才招聘计划原则上不得再更改。

3.各学院、相关单位从校园网主页上下载并填写《江汉大学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申报表》及《江汉大学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申报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人事处(行政楼40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814912537@qq.com。(专业请严格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4.人事处对各学院、相关单位申报的人才招聘计划进行初审、汇总。

5.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相关单位申报的人才招聘计划进行审定,确定2015年学校人才招聘计划,并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具体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4225406。

 

                                                               人事处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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