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鄂高工委[2014]16号)有关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对象
(一)奖项设置和名额
1.先进集体类: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名额3个)
2.先进个人类:湖北省高校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名额1个)
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名额2个)
(二)评选对象
1.先进基层单位:校内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门如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团委)、研究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重要政策支持、条件保障和重要贡献的学校职能部门;各基层学院;设在我校的省级各思政学会秘书处(须为常设机构)。
2.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8年及以上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不满8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要求志愿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
3.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在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教师(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从事省级思想政治教育学会工作的专职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单位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推动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思政教师、专任教师育人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努力建设专兼职结合、专业化、团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3.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切实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取得工作实效、创新成果或先进经验。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作风务实、公道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和思想政治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归属感,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共事,甘于奉献,群众公认。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创新,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4.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具备上述1、2、3三项条件外,还应志愿长期从事辅导员、班主任、思政课教师等一线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寝室,走进学生中间,努力成为学生公认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工作成效特别突出,在全省高校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应该善于学习探索、研究解决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日常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努力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
三、材料报送
(一)拟申报先进基层单位的,需报送《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一份(可加附页)。
(二)拟申报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需报送《湖北省“三个十佳”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事迹材料15份。
(三)拟申报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需报送《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5)一份(可加附页)。
四、评审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根据文件精神组织申报
(二)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单位和人选
(三)报校党委批准,上报省教育厅
申报及评审产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高校工委发文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还将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优化思政队伍结构、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高度进行统筹谋划,充分调动广大思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候选对象要优中选优、得到广大师生公认。所有推荐项目都要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已经获得“十佳思政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且获得“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不再重复申报。近4年获得过先进基层单位、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重复申报同类表彰项目。
(四)近两年有违规办学或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取消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资格。
(五)各单位要以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推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扎实开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参与,于2014年9月26日(周五)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打包装好后报送到党委宣传部809办公室,电子版须分类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1983805057@qq.com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李慧中,电话:027-8422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