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江校人[2008]5号)精神,按照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实行人事代理制合同期满的各类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关于本次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及相关表格请见人事处主页(http://www.jhun.edu.cn/jcontent.asp?id=117708&dept=人事处&category=最新公告)。
人事处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