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应聘人员提交相关应聘资料,认真准确填写手机联系方式,通过快递或邮寄江汉大学人事处406室宋老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编430056)。补充招聘岗位见附表
2、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考核录取程序
1、资格审查:①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② 各招聘单位按照《江汉大学2012年度招聘(需求)计划》和《江汉大学关于人员流动与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江校人〔2005〕20号)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年龄要求一般硕士研究生在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35岁以下,高层次人才可放宽。
2、经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 2012年6月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招聘用人形式及相关待遇
1、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办理正式上编手续,对副高以下人员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校内上编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并购买五险一金。
2、博士以上人员可按江校人[2008]19号文件规定申请相应科研启动经费,最高额度为:
引进学科、学术带头人科研启动经费(单位:万元)
类型 |
院士 |
长江学者 |
楚天学者 |
专家学者 |
最高资助额度 |
500 |
300 |
200 |
100 |
其他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单位:万元)
类型 |
教授(博士) |
副教授(博士) |
博士 |
工科 |
50 |
30 |
10 |
其他学科 |
25 |
15 |
5 |
江汉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