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7月24日接武汉市人社局通知,武汉市今年将继续开展省、市各类专家选拔工作。今年拟选拔的项目包括: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和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各类专家的选拔对象为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过此类津贴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省贴、市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不超过45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条件为:推荐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鄂办发〔2001〕5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办发〔2004〕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办发〔2004〕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按鄂办发〔20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附后)
三、选拔数量
根据市人社局通知,我校可推荐各类人选各1人。各单位最多可申报1人。
四、选拔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认真评选,申报省、市贴和省突专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填写《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于8月15日16:00前将材料纸版1份(附电子文档)交人事处406室,逾期不予受理。人事处将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最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人社局。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84225406
人 事 处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