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大园各位业主: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自2008年3月13日成立至今,已工作三年了。三年来,江大园业委会的委员,肩负全体业主的信任和委托,为维护1292户业主的整体利益和各项合法权益,在各位业主的支持下、在学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做了一些工作。现从七个方面,将过去三年的工作向全体业主汇报:
第一、依法依规重新招聘物业服务公司,与中标的中原黄埔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一成立,马上面临续聘天源公司还是重新招聘物业公司的问题。经过征求多方意见、多次会议对原物业公司进行综合评价以及业主大会投票:决定重新招聘物业公司。此时离天源公司《服务合同》期满的4月30日只有四十多天。在短短的四十天内,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制定招标书等法律文件,向湖北省、武汉市10多个物业公司发出邀标函;
二、参观、走访、实地考查了几个投标的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小区。在参观、走访和实地考查中,学习各小区业委会管理小区的先进经验。
三、向武汉市房地局物业处要政策,争取招标工作中的主动权。通过我们的努力,本次招标的评标专家全部由江汉大学产生,武汉市房地局只派专家监督。依照合法、合规、公平的原则,业委会在4月30日完成了招聘物业公司的工作,并在当天下午6时实现了新老物业公司的正式交接。
四、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商讨物业服务合同,并就实质内容同中原黄埔进行了谈判。经过努力,于5月13日同中原黄蒲物业管理公司签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了小高层0.85/m2,(其中一楼0.65/m2)、多层0.45/m2的物业服务费,锁定了三年期比天源物业还要低的收费标准。
第二、督促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合同为业主服务。对业主反映的房屋建设质量等问题,积极与建设方、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维护业主正当合法利益。
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业委会成立时,正值小区房屋一年质保维修到期。2008年3月底,业委会对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向学校建房领导小组提出维修建议。建设方招银公司很快成立了一个维修队,从4月1日起进行了一个月的维修服务。获得了部分维修户业主的验收签字认可。
二、由于江大园小区小高层电梯三方对讲信号未能传递到物业公司监控室,武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对小区下达了限期整改书面通知。6月24日,在开发区技术监督局的主持下,小区内四个方面的代表召开了协调会议。会议达成两条意见:1.建设方招银公司负责在2-3个月内完成三方对讲系统的升级与改造;2.中原黄埔物业公司在改造期间负责电梯的安全运行,并同开发区技术监督局签定电梯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上意见由业委会督促执行。在各方努力下,电梯三方对讲系统的升级与改造项目按时完成。
三、江大园小区交付使用已近四年,根据国家规定,水电保修2年,墙面渗水保修5年。今年初业委会再次向学校领导书面反映部分业主家庭墙面渗水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联系建设方组织维修。
四、业委会吸取天源公司拖延押金退付的教训,对2008年5月1日后新装修业主所交押金和结构保证金施行了直接保管。具体办法是:物业公司每星期将所收押金和保证金交业委会,到期在业委会领款退还业主。此项工作每星期结帐一次,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差错。保证了业主装修押金和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付。
五、办理了物业服务费代缴之事。由于物业服务费代缴对业主有利,业委会与学校领导和财务部门沟通,得到了学校财务处的大力支持。经与业主签定委托书,从2008年6月开始,实施了物业服务费由学校财务处按月代缴工作。目前,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都从这项工作中获得好处:1、业主按月代缴,享受了一年一次性交费的优惠;2、物业公司为自己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解除了经济上的后顾之忧;3、物业管理费必须由业委会签署意见后才能划转给物业公司,业委会获得了经常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的经济手段。
第三、依靠学校、依法依规向天源物业足额讨回业主的装修押金和结构保证金。
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后,业委会迅速找到天源物业公司商谈退还押金事宜,并在5月5日同他们进行了第一次谈判;对方提出打包结算方案,试图将学校和业主所欠该公司的款项与装修押金、结构保证金冲抵。业委会明确反对。我们将此事向学校领导作了详细汇报。5月中旬业委会三个主任再次来到天源公司总部,同该公司董事长进行磋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一个月时间,业委会、原业委会(筹)先后和天源物业进行了四次交涉,均无结果。
二、业委会在与天源物业进行的多次交涉中,深感天源物业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于是业委会商定,到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武汉市房地局物业处和开发区物业科投诉。6月上旬我们将投诉信专程送到上述两个单位; 6月13日开发区物业科组织了一次协调会,天源物业董事长仅就地下车库收费作出了减半让步。协调会后,我们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作了汇报,没有一个部门同意天源物业公司解决遗留问题的意见。
三、在谈判、投诉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三个主任找学校领导反复商量,决定实施法律诉讼。为此,我们找到政法学院领导,希望法律专家能出面帮助业主。因教学和科研事务繁忙,他们不能抽调兼职律师为业主承担诉讼代理。业委会最终决定请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代理诉讼。从7月中旬开始到10月份,经过三个月的收集,共收到298户业主的收据,完成了大部分欠费凭据的收集工作。2008年底,此案作为一个案件上诉到开发区法院(这也是法院的意见),并开庭一次,由于双方愿意调解,法院也组织调解过一次,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武汉市中级法院知晓此事后认为:298户业主起诉案,不能作为一个主体上诉,必须改为298个案件;因此,2009年初业委会又组织了一次委托签字。3月20日开庭;6月2日,法院再次主持调解,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天源物业公司分四次将装修押金和结构保证金退还学校,其与学校的经济纠纷按法院判决处理。
到目前为止,业委会已将装修押金和结构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业主;没有收取业主任何费用。
第四、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完成小区燃气工程的改造工作。
第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对小区的燃气管道质量一直给予高度关注并认为:现有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经过多次向燃气公司反映,2009年底燃气公司同意在江大园免费实施燃气管道改造。为此,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造方案,积极同燃气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协商;最终的改造方案要求:易维护、维修,安全可靠,对已装修的房子不破坏或破坏较小;业主有特殊要求还可与燃气公司协商解决。目前,已完成改造工程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工作量。
第五、同物业公司协商,认真处理棘手事件。
江大园经常出现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由于小区没有一个自行车棚,中原黄埔物业接手一年内,发生多启自行车、电动车被盗事件。业委会动用资金六万多元,在一号门岗旁建造了一个自行车棚。这样既解决了部分业主规范停放自行车、电动车问题,也解决了自行车、电动车被盗问题。
二、江大园小区地处雷区,每年雷雨季节,小区电梯都会遭受雷击。由于电梯没有防雷系统,电路主板被击坏的电梯停摆。建设方以过了保修期为由,不承担维修费用。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采取了各承担一半的办法解决了资金问题。三年来,有12部电梯被雷击坏,占36部电梯的37.5%,耗资11.5万元。但是,以后若再发生雷击电梯停摆,维修资金的来源将成为问题。
三、江大园小区建成运行4年期间,已发生多启因地下管道塌陷造成小区局部地段污水臭气漫逸、业主出行不便和路面塌陷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发生一级主管道堵塞2处,支管堵塞6处。主管道堵塞问题因费用很高没能彻底解决。支管堵塞问题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共同出资1.5万元已经解决。江大园地下管道塌陷的维修资金来源,将是江大园今后面临的又一个问题。
第六、配合学校清理出租户
江大园小区是江汉大学教职工宿舍,属于带有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学校文件规定不允许私自出售、转借、出租。但个别业主违规出租现象屡禁不止。小区外来租住人员的增多,增加了小区内酗酒喧闹、赌博、在电梯轿厢内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引起入住业主不满。受学校产业处委托,2009年9月和2010年8月,业委会督促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对部分业主的出租行为进行了清理、清退,维护了小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但小区最近又呈现出租户增多现象,小区和谐居住环境再次受到干扰。
第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业委会今后的主要工作。
三年来,尽管我们在努力工作,但目前为止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江大园小区除屋面、墙面渗水在5年保修内,其它保修期已过;许多业主在保修内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不强。
二、江大园小区安全监控系统因质量问题已完全瘫痪;现在周边小区偷盗严重,我们小区完全靠保安人员巡视,存在安全隐患。恢复安全监控系统需要大量资金。资金来源是问题。
三、江大园少数业主不遵守《业主规约》,主要表现在:1.乱搭乱盖;2.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3.不约束自己的装修队伍,不遵循装修作息时间;4.汽车随意停靠;5.无正当理由不缴物业服务费。
各位业主,第一届业委会即将届满卸任。在这三年中,由于我们经验不足和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尽人意的工作绩效,给各位业主带来种种不便,我们为此深感歉意。三年里,我们虽然作了一点事情,但离广大业主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希望广大业主能够理解业委会的工作;希望新一届业委会为全体业主房产保值增值,干出更为出彩的成果。
谢谢大家。
第一届江大园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