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江大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程的规定和江大园小区业主为同一单位职工的情况,江大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专班制定选举办法如下:
1. 以江汉大学基层工会为单位推荐候选人:业主超过一百人可推荐二名、超过两百人可推荐三名;推荐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单位请将推荐名单于2月底报工作专班。推荐表格见附表。
2. 工作专班收到名单后,根据业主楼栋分布、房型、工作单位分布以及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条件等因素,选定12名候选人在校园网公示。
3. 3月中旬举行业主大会。具体办法:以江汉大学基层工会为单位发放选票,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产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9名委员;
4. 根据投票结果公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名单。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一)本小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江大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专班
2011-2-19
附表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候选人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基层单位 |
楼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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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