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和更新专家库资源。现转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并在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党委印章或部门印章,于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0.10.27
附件1、
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和更新专家库的通知
为不断充实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业务评审质量,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有关规定,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和更新专家库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各级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中,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技术、经济专业人员。
二、专业范围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业设置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涉及的相关专业,具体包括:
(一)货物类:汽车、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外设、家具、办公消耗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物资、专用材料、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网络设备、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器械(超声类、放射类、检验类、麻醉类、核医学类、心电生理、康复、重症及急救、其它)、计划生育设备、杀虫设备、安防、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产品、保安产品、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设备、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空气调节设备、环保设备、机床、光电仪器设备、有机化工、生物、质监设备、殡仪火化设备、纺织纤维类
(二)工程类:建筑物(建筑)、市政建设工程、环保绿化工程、水利防洪工程(给排水)、交通运输工程(结构)、电力工程、电信工程、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气工程、自动控制
(三)服务类: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信息技术软件开发设计、车辆维修、保险、租赁、经济、物业管理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对专业优势突出、在其研究领域内享有一定声誉或在国内、国际上获得过专业领域奖励以及科研成果的专家,年龄可不受此限。
(二)不具备基本条件中第二条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较高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并由其所在单位初审后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可以认定为评审专家。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
(一)评审专家的权利;
1、对武汉市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自愿接受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成员;
3、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依法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监督人员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协助、配合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征集要求
1、本次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通过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右边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专家申请表。填写《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登记表》,连同本人毕业证、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1寸彩色照片,报送市财政局。
单位推荐评审专家,由该单位进行原件及资格审核,并出具书面推荐证明,连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两张1寸彩照报送市财政局。
2、征集时间。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日期为
六、评审专家资格的审定
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将组织对申请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纳入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公开征集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加强专家库建设,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确保评审工作科学性、公正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认真组织本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同时,诚请各单位对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予以大力支持。
(二)目前已进入各级各类专家库的专家,如自愿加入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开放式管理,动态补充和更新。评审专家资格申请集中受理工作结束后,
联系人:王琳 电话:027-85731461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449号(武汉市财政局3楼309室)
邮编:430016
附件:《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