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校办关于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1浏览次数:1592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于2010421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

请你们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立即落实相关要求,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各种方式的哀悼活动。

 

 

江汉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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