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江汉大学2009年上半年网站测评工作组对参评的45个网站进行了工作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1、 45个网站分两个层次测评,其中25个网站(新闻视窗、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招就处、商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机建学院、物信学院、数计学院、化环学院、医学院、生科院、现艺学院、艺术学院、卫技学院、高职学院、高尔夫学院)执行标准一;20个网站(党办、纪委、组织部、统战部、保卫部、工会、校办、研究生处、财务处、设备处、基建处、外事处、档案馆、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语言文字网、学语文报、学报、高教所、继续教育学院)执行标准二;
2、 执行标准一的25个网站中,化环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等4个单位网站为优等;数计学院、外语学院、高职学院、新闻视窗、招就处、科研处、团委等7个单位网站为良好;商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人文学院、物信学院、医学院、生科院、现艺学院、艺术学院、卫技学院、高尔夫学院、人事处等12个单位网站为合格;体育学院、机建学院等2个单位网站正在建设中;
3、 执行标准二的20个网站中,网络中心、研究生处、电教中心等3个单位网站为优等;纪委、组织部、统战部、工会、校办、财务处、设备处、外事处、档案馆、学语文报、学报、高教所、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单位网站为合格;党办、保卫部、基建处、语言文字网等4个单位网站正在建设中;
4、 请各单位网络管理员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并注意9月初学校相关通知。
附: 标准一:1、2009年4月后有内容更新,30%;
2、是否具备基本元素,如校徽、名称、统计
信息(更新时间等)等,20%;
3、网站信息内容与单位业务的关联度,20%;
4、栏目、文档数量,30%。
标准二: 1、2009年4月后有内容更新,50%;
2、是否具备基本元素,如校徽、名称、统计
信息(更新时间等)等,50%;
党委宣传部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