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告

关于学习实践活动转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时间:2009-05-12 11:41:08浏览:3161设置

 

各基层党委(总支):

根据《中共江汉大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江党[2009]10号)时间安排,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现就转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抓紧时间开展思想大讨论5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还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第二阶段要继续开展学习。

2、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实践活动前期调研、学习调研阶段的基础上要撰写好专题调研报告,并于520日前交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做好第一阶段的工作总结。

3、各单位要按照各自活动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结合江党[2009]10号文件要求组织召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于520日前报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5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