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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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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1 07:33:51来源:长江日报


    “十三五”时期,是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推进经济总量 “万亿倍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以上奋斗目标来制定。

    中共武汉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研究了“十三五”时期武汉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十二五”回顾总结及“十三五”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武汉发展成就巨大。“十二五”时期,面对金融危机冲击和各种风险挑战,在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奋斗目标,同心协力、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武汉跃上发展新台阶。

    综合经济实力实现跨越。经济总量在副省级城市中由“十一五”末的第5位上升到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和增幅居副省级城市前列,进入全国城市第一方阵。工业实现倍增发展,服务业加快升级,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发展,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同步快速提升。城市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三镇三城”、“1+6”空间格局加快构建,铁水公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巩固提升,地铁成环、通达三镇,中心城区“三环十三射”快速路网基本建成,二环以内城中村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管革命”深入推进。划定全域生态控制线,强力推进湖泊、山体生态保护和修复,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被联合国授予“可持续发展奖”。改革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制定实施《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全国率先推出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改革,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制定发布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工商登记、农村产权交易等改革稳步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托管汉南区,一体化发展成效初显。空、铁、水国际通达能力大幅提升,在汉世界500强企业达到230家,新增美国、英国总领事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文化建设成果斐然。“文化五城”建设深入推进,建成辛亥革命博物馆、汉秀、光谷国际网球中心等一批文化新地标,媒体融合发展加快,确立武汉城市识别系统,道德模范“群星现象”全国瞩目,城市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医疗资源总量和服务能力等均居同类城市前列,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警务机制改革成效显著,荣获“长安杯”,持续多年处于全国最平安城市之列。
  “十二五”以来,我们始终注重战略谋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超前谋划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武汉2049、“万亿倍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始终咬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坚持工业主攻方向不动摇,强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服务业升级计划;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城市发展核心引擎,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深入实施一系列改革试点任务,努力使改革创新成为推动跨越发展的根本动力;始终坚持大规模推进城市建设,补欠账、强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和城市承载力,努力让市民在家门口享受大自然;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努力让市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始终把抓党建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保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系列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堡垒工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治庸问责”、电视问政,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不断壮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有效开展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积极推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形成民主团结、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武汉仍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显著变化。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十三五”时期,武汉必须也完全可以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塑造发展新优势,实现发展新成绩。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武汉科教人才资源丰厚,承担着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型城市试点任务,必须也完全能够更好认识、适应新常态,率先实现转型发展、中高端发展。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武汉是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在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承担国家重要使命,必须也完全能够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提升辐射带动功能,在推动形成区域协同发展增长极中发挥更大作用。在“两型社会”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内陆开放高地构建等方面,我们也肩负使命、担当责任,必须也完全能够厚植优势、加快发展。

  同时,我们要坚定地落实好中央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下大气力破解制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战略要求,面临一系列紧迫任务:经济发展要加快从投资和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亟待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建设要从“填补欠账”向提升功能品质转型,亟待破解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空间拥挤等“城市病”,进一步增强交通、市政、生态等承载能力,传承文化根脉、彰显城市个性魅力;要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加快建设法治城市、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完成这些任务,亟待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综合判断,未来五年如果我们应对得当,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就会继续处于上升通道;如果应对不当,就有可能在城市之间的竞争中掉队。不进则退,慢进亦退。武汉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牢牢抓住历史机遇,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精力推进武汉改革发展,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二、武汉“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工作方针,积极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大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武汉。

  ——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进一步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促进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按照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系统、整体、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开辟更大空间。

  ——坚持依法治市。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探索建立适应特大中心城市治理的法治体系,全面建设法治城市,使法治成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显著特征,成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发展目标。全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具有武汉特点的特大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国家中心城市框架体系,巩固综合经济实力全国城市第一方阵地位,中国中部中心地位进一步凸显。

  1、全力打造经济升级版

  ——发展动力升级。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型城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现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

  ——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形成两个产值过5000亿元产业和若干过2000亿元产业,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2、全力打造城市升级版

  ——城市功能升级。三镇三城、“1+6”城市空间布局基本形成。支撑城市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

  ——城市品质升级。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汉派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文明武汉建设取得新成果。滨江滨湖城市特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承载力不断增强,城市生活舒适度、便捷度不断提高,生态宜居武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3、全力打造民生升级版

  ——民生保障升级。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率先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幸福武汉建设取得新进展。

  ——社会治理升级。法治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面重构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社会由管理向治理转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聚焦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

  将创新作为引领武汉发展的第一动力,统筹发挥好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和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着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增强有效供给能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发展新体制,打造武汉经济升级版。

  (一)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规律、趋势,围绕加快发展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着力谋划建设一批重点平台、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推进一批重点创新改革举措,打造更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的产业创新体系,打造促进产业承东启西转移和调整的战略支点,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实施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支持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大力建设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科技园区,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试点,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先试政策逐步推广到全市各科技园区。大力引进世界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大力支持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汉设立工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高校院所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国家光电实验室、精密测量研究院等,筹划建设国家智能制造实验室。依托企业、高校院所,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完善创新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武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积极完善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培育聚集一批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人力资源等领域服务机构和企业。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交易试点,积极争取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科技园区、创新平台、研发机构、人才资本要素、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规模数量和创新能力实现倍增发展。

  实施“创谷”计划。遵循创新创业生态化集聚发展规律,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合理规划布局创新创业空间,集聚创业人才、孵化器、资本等创新要素,构建企业、技术、人才、资本自由流动、相互吸引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全国低成本创新创业中心。新城区结合工业园区升级和新城镇建设,打造若干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宜居的“创谷”。中心城区依托高校院所周边区域、旧厂、旧村、旧商业设施等更新改造,打造一批创业街区、创业生态园区。加快建设“大学之城”,联合高校院所打造环高校院所产业创新带。创办引进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活动、赛事、论坛,提升集聚国际创新创业要素资源的能力水平。加快发展创业教育,支持创办各类创业学院和培训机构。积极培育科学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构筑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国际性人才高地。重点在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加强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投资者、草根创新创业者等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与他们结成命运共同体、奋斗共同体。探索完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市场化引进机制,量身定做专项政策举措,提升武汉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实施摇篮工程,大规模建设各类青年创业公寓、创业社区,最大限度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超常规发展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完善风险投资机构风险补偿、投贷联动等机制,大力集聚海内外科技金融机构,建设“天使之城”。

  打造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加强与国内外创新城市和区域的合作,支持建设国际合作研发机构、孵化器、科技园区等。鼓励本土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并购中小型科技企业。支持外资在汉设立研发机构、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政府科研项目等。

  构建完善具有武汉特点的创新治理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科技管理向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等创新服务转变。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企业、高校院所三方共同参与的创新组织和协调推进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管制,探索创新市场监管、行业治理的法规、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鼓励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在初创期野蛮生长、自由发展。完善创新投入和监管机制,主要采用政府引导基金、财政后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进“武汉制造2025”行动,构建“现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机更新的“迭代产业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育成区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撑城市持续较快发展。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加快布局推进一批重大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加快推进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为新的支柱产业。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布局移动互联、物联网、光电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地球空间信息、智能终端等领域,加快推进武汉新芯大容量存储芯片、华星光电第六代低温多晶硅面板等重大项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基地。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布局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精准与智慧医疗等领域,将光谷生物城打造成为“亚洲一流、国际知名”的生命健康产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布局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智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智能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居等智能产品,打造国内重要的智能制造产业创新基地。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商用航天、通用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推动现有支柱产业向中高端升级。以汽车及零部件、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烟草食品、家电轻工等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效融合。支持龙头企业积极扩大先进产能,加快产业战略重组。发挥研发设计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引进产业链中高端环节核心企业、关键项目。加快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推进军民融合协调发展。

  超前谋划发展未来产业。着眼未来5-10年全球产业发展前沿,超前布局人工智能、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3D打印、可穿戴设备、石墨烯材料、生物质能等领域,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实施制造智能化提升工程,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工业云服务和大数据平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云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模式,推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改造,全面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施“四基”强化工程,加快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创新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发展装备、汽车等再制造,打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企业,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施制造业质量、品牌、标准建设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和研究基地,引导企业追求卓越品质,不断提升武汉企业品牌价值,培育形成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武汉名牌”。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领军企业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和现有支柱产业重点领域,坚持设施配置全球领先、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培育、吸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实施科技“小巨人”计划,建立递进式企业成长促进政策体系,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价值品牌高的行业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实施精准服务企业工程,完善“线上线下”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形成网上办理的“非接触”、全覆盖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市、区、街三级服务企业的责任分工,建立信息化服务企业流程,做到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三)加快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全力应对互联网对我市传统商贸业中心地位的挑战,全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升级,增强武汉跨行政区域配置要素资源、服务生产生活的功能。

  建设国家物流枢纽。依托天河机场建设“空铁公”多式联运物流枢纽,依托阳逻港建设“水铁公”多式联运物流枢纽,推进“铁水公空”无缝对接,初步形成连通国际国内“轴辐式”客货运转乘分拨体系。提升物流业发展层次,加强与世界物流枢纽城市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综合贸易物流、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物流业态,初步形成国内物流供应链管理中心和全球供应链管理重要节点框架。

  建设国家商贸中心。大力发展垂直电商、跨境电商、C2M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多元化电商主体。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巩固国内市场枢纽地位。积极发展多层次商业中心和多样化新型商业业态,保护传统老字号品牌,推动传统特色商业街区转型升级,集聚国际知名消费品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街商圈和品牌活动,实现在武汉“买全国”和“买全球”,打造中部时尚购物中心。

  建设中部金融中心。积极开展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创新试验。推动互联网与金融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民生金融、投资银行、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升金融后台服务功能。构建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深入推进“新三板”试点,加快发展“四板”市场,力争获批开展公募股权众筹。提升金融资产、大数据、农产品等交易所功能水平,建设大宗商品、物流等特色交易平台,完善“武汉价格”指数体系。

  建设设计之都。提升武汉工程设计产业在全球的整体竞争力。发展时装、珠宝等时尚产业,加快推动自主时尚品牌产业化、集群化发展。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数字动漫、网络游戏等创意产业。提升武汉设计双年展、武汉国际时装周、武汉工业设计周等活动国际影响力。推进文化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申报“世界设计之都”。

  建设国家级会展中心和国家旅游中心城市。促进会展与制造业、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进一步做优做强现有会展品牌,策划和实施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会展项目,引进和培育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国际性大型会议和品牌会展。策划引进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的大型旅游项目,培育一批彰显武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策划建设邮轮游艇中心。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国内外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落户,引进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精细化、高品质的生活性服务业。

  (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以工业化信息化引领农业,以现代服务业提升农业,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建设全国性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支持建设新型农业研发机构和孵化器,建设国家生物农业产业化基地。着力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建设具有地域特色、辐射全国的种子基地。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建设全国智慧农业示范市。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探索建立区域性农业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档升级,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新格局,促进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等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

  巩固完善农业制度保障体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五)拓展发展新空间。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功能定位对区域发展的引导作用,形成发展导向明确、要素配置均衡、空间集约集聚的发展格局,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

  提升开发区、功能区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中国内陆自由贸易区政策先行先试叠加和联动优势,促进创新要素和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高度集聚发展,加快建设“自由创新区”。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向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转型升级,支持东风公司等企业抢占智能产品发展制高点,支撑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高度集聚发展,打造“中国车都”升级版。依托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口主城区和江北新城区部分区域,推动国家级新区“长江新区”落地,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承载区。推动武钢、武石化、中韩石化升级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一流生态化工园区。推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文化旅游生态风景名胜区。

  拓展中心城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抓住“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的机遇,加快建设武汉中央文化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武汉汉正街中央服务区、江岸沿江商务区、武昌临江商务区、青山滨江商务区、国博会展商贸区、杨春湖高铁经济服务区等商务区。同时,坚持错位发展理念,推动各区围绕科技服务、生命健康、教育服务、现代商贸、创意时尚、现代金融、文化演艺等领域,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增强新城区综合实力。完善工业倍增发展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园区智能化、集约化、循环化发展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宜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成为武汉发展的新支撑。

  (六)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把握信息化加速向互联网化、移动化、智慧化演进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推动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全面感知、泛在互联、高度智能的智慧城市。

  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工程。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武汉超级计算中心,发展一批大数据云计算研究院和应用中心、大数据交易所等功能平台。适度超前布局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争取在武汉地区率先实施5G商用,尽快实现100M宽带入户,成为国内带宽和服务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

  实施“互联网+”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把武汉建设成为“互联网+”创新创业试验场,超前布局物联网,谋划“物联网+”发展。推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施“光联万物”行动,建设全球领先的物联网示范园区。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车联网、智能家居与智慧社区等研发基地,打造智慧经济开发区。联合国内信息产业领军企业,采用PPP模式,加快推进智慧平安、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城市家具、智慧电网、智慧商圈、智慧社区、智能建筑等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实施智慧政府工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工程,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组织优势云技术企业合力打造政务云、医疗云、教育云、交通云等示范样板工程,推进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建立以市民和企业为中心的政务公开服务平台体系,提供线下线上智能化、平台式服务,逐步实现惠企惠民政策标准化、清单化,实现主要事项一个部门、一个平台、一个页面网上办理,实现数据及政务服务信息向公众主动推送功能。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商业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大力发展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加快推进应用示范。

  (七)着力构建发展新体制。紧紧围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破除制约转型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放宽市场准入,以制定负面清单为抓手,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落实中央各类退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市属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使国有资本重点投向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等价格改革。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健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程序清单,简化办事程序,探索设立行政审批局,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探索形成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体现特大中心城市功能特点的现代政府架构,建立从企业设立到退出全过程规范管理制度及适应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企业运营服务虚拟化等特点的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整合市、区两级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四、坚持协调发展,整体优化城市发展格局

  增强发展协调性,坚持空间与功能协同、新建区与老城区共同发展、城乡一体、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着力推动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发展后劲。

  (一)推动空间布局与城市功能协调发展。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着力增强城市宜居性,彰显城市个性魅力。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各区域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探索建立全市范围内“多规合一”和规划“一盘棋”工作机制。支持优化开发区加快集聚经济和人口,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重点开发区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都市农业发展区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挥好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的功能。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

  固化“1+6”空间格局。贯彻“精明增长”、“紧凑城市”发展理念,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锁定城区永久性开发边界、主城永久性增长边界、基本生态永久性保护边界、城市历史文化永久性保护边界。坚持主城集聚发展、新城轴向发展、绿楔相间入城的城市整体建设规划。主城按照“三镇三城”均衡发展要求,加快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科学规划开发地下空间,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和公共服务能力,集聚现代服务业,打造品质主城。新城独立成市、产城融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中等规模、职住平衡、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城。加强新城与主城之间快速交通连接,加快构建三环线生态隔离带。

  塑造城市整体风格。优化城市设计,规划建设错落有序、疏密有致的城市内部空间,避免城市内部空间开发强度简单划一。强化对城市天际线、色彩、整体风格的设计和规划控制。

  提升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巩固提升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建成四环、天河机场三期、阳逻三期等重点工程,推进湖北长江“645”深水航道整治,策划建设第二机场,高标准谋划建设沿江高铁,武汉至西安、杭州、厦门、青岛、贵阳等方向高铁及新汉阳站,加密武汉至城市圈城市出口高速公路,改造提升外环高速,完善铁水公空集疏运体系,基本建成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高速公路路网重要枢纽、重要门户枢纽机场和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突破性推进地铁建设,启动“公交1.5”行动计划,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成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加密城市快速路网,策划实施连接二环三环、过江越湖快速通道,织密微循环路网,形成二环内30分钟畅通圈和市域60分钟交通圈。推动多种交通方式无缝换乘,建设一批“微枢纽”。合理布局、适时建设停车场。努力建设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提高老城功能品质。在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区域探索织补城市、微改造等新模式,留住城市历史记忆。注重留白,为城市未来重大功能性拓展留足空间。

  构建百年市政设施。实施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探索推进深隧建设。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供水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统筹推进电力、燃气、通信、垃圾收运处理等设施建设,增强市政设施综合服务能力。

  推动城市管理升级。完善大城管体制,严格落实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构建智慧化城管系统,推进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探索加强机动车需求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建立省市成本分摊机制、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分类分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类推进中心镇、一般镇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扩大人口聚集能力。

  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型农村社区、农业型农村社区、生态型农村社区。推进农村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特色村落和名居保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村。

  (三)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推进文化创新,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建设全市人民共有精神家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宣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实施文明城市提升工程,增强武汉自信,强化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快“志愿者之城”建设。深入实施《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支持新型智库建设。

  建设文化功能集聚区。深入推进“文化五城”建设,重点实施琴台中央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青岛路片历史街区改造等项目,打造以琴台—龟北区域为核心,以武昌古城—环东湖、沙湖和汉口沿江—张公堤园博园为支撑的“一核两带”文化功能空间格局,用文脉支撑起主城骨架和城市肌理。强化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街区。

  打造武汉文化品牌。实施重大文化赛事活动培育工程,积极策划引进世界级文化体育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琴台音乐节、国际渡江节、武汉网球公开赛、国际马拉松赛、国际杂技节等赛事活动的国际影响力,培育发展电子竞技、航空、水上项目、赛车等赛事活动,办好2017年世界飞行者大会。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快布局建设长江、汉江、三环线等全民休闲健身带,打造中部体育休闲之都。积极推进“万里茶道”申遗,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京剧、楚剧、汉剧、湖北大鼓等传统曲艺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武汉作品锻造工程,坚持创作引领,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巩固提升“文艺汉军”全国地位,讲好武汉故事,传递武汉正能量。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经济融合,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完善文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实施媒体融合发展工程,支持九派等新媒体尽快进入全国前列,让武汉声音远播海内外。

  五、坚持绿色发展,努力建设生态宜居之城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优化城市生态布局,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生态治理保护,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一)优化城市生态格局。落实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全面划定和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重点保护好长江、汉江、东湖等主要水体,建设四环、二环景观生态带,提升一环、三环、外环和快速路网生态景观水平,强化“六楔”生态功能,形成“两轴五环、六楔多廊、蓝绿织城”的多层次城市生态格局。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落实生态文明主体责任制度,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资源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自觉。

  (二)推进节能低碳循环发展。把绿色低碳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实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主动控制碳排放。扩大天然气、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能源,从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低碳城市试点,积极创建低碳城区。推动钢铁、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控碳。加大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着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工业化的产能与质量。推动武汉碳交易所提升功能水平。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强青山区等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和经验推广,加快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形成产业循环链接、资源高效共享的循环经济园区模式。加快实现工业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和无公害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完善武汉城市矿产交易平台,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创新绿色服务业态,着力推进服务设施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服务产品生态化。

  (三)全面节约利用资源。坚持节约优先,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强化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行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探索建立和培育水权和节能量交易市场,丰富和完善排污指标专业市场功能。

  (四)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综合整治水、大气、土壤和噪声等重点领域污染,让武汉“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更静”。

  着力改善大气环境。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控制PM2.5为首要任务,参与和推动武汉城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数量。

  强化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污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强化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中心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新城区基本形成骨干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强主要河流治理,基本消除河道黑臭等污染问题。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农村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

  (五)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着力构建城市蓝绿网络,彰显滨江滨湖生态特色。

  实施蓝网工程。锁定江河湖泊水生态安全红线,加大保护治理力度,确保水生态安全。加快推进两江四岸水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百里滨江画廊。严格落实全市166个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实现城区湖泊全面截污、水质全面好转、环湖路全面打通、湖泊公园全面建成。推进全域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实现江湖相济、湖网相连。加强沉湖、涨渡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实施绿网工程。构建郊野—城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加快中心城区环湖、沿江、临街、绕山、穿城绿道建设,形成覆盖三镇、串联主城和新城主要区域的绿道系统,将东湖绿道打造成世界级绿道。构建完善国家、市、区多级公园体系,集中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协调推进街心公园、街头小景建设,加快建设城市林荫道,积极发展屋顶墙面、高架立交等立体绿化,打造一体化生态景观体系。全面修复破损山体,推进山体显山透绿,逐步恢复山体视线和自然景观。

  加快推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加强青山、四新生态新城试点工作,结合“三旧”改造、新区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型城区、建筑、设施等建设,力争走在全国城市前列。

  六、坚持开放发展,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深化区域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新格局,持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城市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努力把武汉打造成联络“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枢纽城市、面向世界的内陆开放高地。

  (一)构建多层次开放新格局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实施国际通达能力倍增工程。建设中欧班列中部集并中心,推进更多班列开通,通达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区域更多城市;拓展武汉至中国近海、东南亚、日韩、南亚等近海近洋航线,依托“水铁公”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提升武汉连接三大洲、三大洋的节点功能。力争2020年国际客货运航线、近海近洋货运航线、中欧(武汉)班列数量及吞吐量比“十二五”末翻一番。充分发挥武汉工程设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优势,鼓励企业组团参与沿线地区交通、通信、能源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在沿线地区集聚发展,共同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资源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探索与当地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等领域合作。

  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优化岸线使用效率,高起点高水平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密切与上海、重庆、南京等航运中心合作;积极参与长江流域产业分工协作,联手打造沿江优势产业集群,共同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

  进一步强化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作用。完善四省会城市会商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平台,推动城市群优势产业协作发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成为新的增长极、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更好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开放共享。推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进一步发挥省内龙头城市作用。围绕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推动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推进与周边城市交通、市场、生产要素配置等一体化,在体制改革、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优化结构等领域实现新突破。积极参与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努力实现汉江两岸联动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推动外贸、外资、对外投资优化升级。增加出口产品技术含量,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升相关产业全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提高外资利用效益,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放宽外资准入,着力引进高质量外资。积极扩大对外投资与合作,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境外资产重组和国际化经营,探索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实施口岸功能提升工程。积极争取设立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推进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面开展自贸区先行先试工作。争取获批建设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实现海关监管区整体联动。推动口岸升级,扩大口岸开放范围,加快特殊商品进境指定口岸申报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协作,探索多式联运一次申报,共同推进区域通关及检验检疫一体化,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

  实施国际环境优化工程。推行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国际标识,加快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环境国际化,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努力打造一流的国际化生活环境。

  (三)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增强城市国际影响力。着力引进国际机构,加快推进外国领事区建设,争取外国政府在汉设立领事馆、贸易代表处,增加签证等业务,争取更多国际商会、协会和国际经贸促进机构等落户。积极策划、引进、承办国际性政商、文化、学术等重大活动。全力办好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

  扩大国际交往。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形成全方位对外交往网络。深化友城交流与合作,提升“双谷双城”合作水平。加快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打造国际合作典范。

  实施城市形象塑造工程。开展城市形象 “全球营销”,向世界展示武汉魅力。完善武汉城市识别系统,集中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坚持共享发展,建设幸福武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实施民生托底计划和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计划,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切实让全体市民成为共建共享发展的主体。

  (一)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农业现代化引领带动作用,优先支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区域的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技能培训转移一批、助学扶智帮扶一批、医疗保障扶持一批、低保五保兜底一批,确保2018年现有全市扶贫考核对象全部脱贫,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市外对口帮扶及援藏援疆工作。

  (二)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城乡学校在布局规划、办学条件、师资共享、质量提升等方面的一体化。逐步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办好各类特殊教育。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教师人事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互联网时代未来教育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大力提升市属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与世界知名大学合作办学。加快建设全国教育服务中心。

  (三)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就业服务提升工程。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就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

  (四)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推进全民参保,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就医和即时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项制度之间的有序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和慈善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促进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国资、财政和土地收益等多元投入的社保筹资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实施保障性安居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改善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实施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工程,完善医联体、分级诊疗等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探索“互联网+医疗”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医院,打造若干医疗健康集聚区,加快建设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按照建设超大城市要求,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积极发展“银发事业”。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全市各级党委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进一步增强抓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坚持事业需要原则,大力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治理“为官不为”。探索建立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突出政治属性、强化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治庸问责等工作机制,用好电视问政等有效平台,持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群团组织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加强国防动员和基层武装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城市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健全由市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进立法精细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展战略引领性立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完善大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施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巩固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街道(乡镇)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职能。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乡镇)成为基层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中枢。完善社区(村)治理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深化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加快建设群防群治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五)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特大城市平安稳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与特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安全设施建设和常态化管理体系,打造最安全城市。

  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完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公共安全规划,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项目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交付使用,加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强化交通枢纽、大型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体系,有效提升防灾减灾、风险应对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教育,增强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为主,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及时排查化解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贯彻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六)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本建议确定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区、各相关部门要饱含武汉情怀、树立 “精准”理念、坚持“工匠精神”,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区、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未来五年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为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目标任务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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