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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声明

时间:2018-06-29 16:11:18浏览:3408设置

    近期,我校发现社会上某些机构和个人冒用“江汉大学招生办”名义,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和普通本专科招生故意混淆,向考生和家长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承诺,诈骗钱财,严重干扰了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

    为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江汉大学在此郑重声明: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我校从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及相关问题的宣传、咨询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以“江汉大学招生办”名义进行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活动,均属违法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我校承诺: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2018年本、专科学生的学年制学费收费标准,最终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我校为武汉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订单培养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武汉地铁集团订单培养的“地铁班”专业学生,其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无增收项目,其中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的学费由市卫计委支付。

    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有关江汉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27-842275218423729884227229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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