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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历时八年《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系列丛书面世

时间:2023-11-08 11:15:24浏览:320设置

以史为鉴 开启未来

历时八年《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系列丛书面世

    《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系列丛书。

2016年1月,《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编委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

2016年3月,《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编委会在杭州召开沪杭专家论证会。

2022年9月,《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公安卷》在市公安局召开专家评审会。

2023年2月,《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首卷出版座谈会暨赠书仪式在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报告厅举行。


      近期,由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主持编撰的《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系列丛书陆续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丛书编撰历时八年,通过对武汉地区3500多年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的回顾研究,从中梳理出历史长河中武汉法治萌芽、生长、发展的脉络与规律,借鉴历史,服务现实,开启未来,助推新时代武汉法治城市建设。

    该丛书由通史和专业史两大系列组成,共12卷,累计字数近500万字。其中,通史系列从商代盘龙城时代至2018年,分6卷;公安、检察等专业史系列从1840年鸦片战争或1861年汉口开埠至2018年,分6卷。丛书内容丰富,史料翔实,不少是新发掘的鲜见资料,向世人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武汉法治发展历史画卷。

    编撰《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动议于2014年初,由武汉市法学会集思广益酝酿提出。长达两年的酝酿确立了研究中的若干关键问题,使整个研究工作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围绕武汉法制史或武汉法治史,先后在武汉、北京、杭州等地,分别邀请数十位法律、法学、政治、地方志、党史、历史等学科的专家学者,组织了十多场咨询论证会。

    2014年12月,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联合向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正式提出关于开展该项研究的报告。12月22日,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课题立项。随后,武汉市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列为2016年社科基金第一批重点课题。武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委政法委时任主要领导分别批示,认为做好武汉法治史研究,对于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城市意义重大,要求全市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

    课题组在研究方式方法上,注重把握好统一规范与开放创新的关系。在统一大纲的基础上,不搞规定模板,鼓励各课题组根据不断挖掘搜集的资料开展创新研究,取得最新成果。在课题研究团队和项目主持人选择方面,更是煞费苦心。2016年4月,通过《光明日报》《长江日报》,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同时向国内外发布招标公告,得到国内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积极响应。最终确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武汉市委党校等5个研究团队,分别承担先秦、秦至唐、宋元明清、晚清、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6个历史分期的法治发展史研究课题;另外确定12项专题研究课题由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分别承担;同时,根据一些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同志关于扩展法治史研究范围,推动专业部门加强自身专史研究的建议,新增武汉公安史、武汉检察史、武汉法院史、武汉司法行政史、武汉仲裁史、武汉律师史等专业史课题。

    各课题组精诚合作,资源共享,克难攻坚。在充分搜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精心编制大纲,专家和业内权威人士反复论证大纲;力求在整体结构、章节内在逻辑、历史发展脉络、重大事实不缺失等方面有完整而科学的再现。在形成初稿后,各课题组反复校核史料,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权威人士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武汉市委党校课题组承担的新中国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卷,曾先后邀请多批专家学者从大纲至各章节逐项修改,两年内提出意见数百条,前后进行20余次大的修改。先秦至清朝部分根据专家学者意见先后做了10余次包括结构、内容方面的修改。武汉公安史卷在搜集数百万字史料的基础上反复研究,推敲取舍,先后数易其稿。丛书每一卷大的修改都在数次以上。

    法治史编撰全程借智借脑,自始至终邀请国内众多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作为学术智力支撑,通过其对课题跟进贴身把脉指导,为编撰质量严格把关。2018年12月,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武汉市委党校联合再度赴京,在中央党校政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分别召开部分研究成果评审会,对不同历史时期的部分样稿进行逐一评审。来自中央党校政法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对研究的初步成果给予积极评价,对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起到了把脉问诊、指点迷津的检视作用。


专家述评


    ■ 发掘传承 择善而用
    胡绪鹍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学习借鉴古今中外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助力法治武汉、法治中国建设,乃编撰《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之初心和追求。

    编撰地方法治发展史无先例可循,一切均需拓荒探路,从零做起。面对这样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只有持续用心用情用力,知难而进,克难而书,始得推进。

    编撰过程也是对地方法治发展史不断深化认识的全新过程。由此追本溯源,“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正是编撰《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的初衷。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中深刻感悟到,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方能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进步。晚清重臣张之洞在汉创设的城市公共建设制度、官办企业制度、教育与文化法律等一系列制度,成为当时全国制度的典范。其身体力行极力推进“善治”,践行这些“良法”,使武汉成为我国近代工业和近代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记载了武汉治理百年城市痼疾“麻木”的范例:2003年,武汉市委、市政府秉持“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理念治理城市管理顽疾,受到市民拥护支持,成功解决了城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被誉为全国依法治城的样板。当然,不同历史时代“良法善治”的内涵本质和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不仅应注重制定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符合本地实际和时代要求、可以“护航”“导航”的良法,更应防止“立法如林、执法如零”和简单粗暴执法。建立高素质的司法执法队伍,把保障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法善治的客观要求。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中华法治文明博大精深。从某种意义上讲,《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作为一个缩影和窗口,对“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大有裨益。还有全人类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都需择善而为,弘扬光大。尤其令人感慨不已和启迪深刻的是,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也是伴随人类社会从无至有、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低级到高级,不断深化认知和实践的渐进过程;法治社会是人们对法治理想的一种向往和追求,这个过程远未完结;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社会制度,会呈现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施治方式;法治发展史反映的时代性、不平衡性和多样性特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反映。《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是中华法治文明的一部分。我们尝试立足历史长河中武汉区域这个点,与读者共同领略中华法治文明的无限风光,追逐古往今来人们为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城市不懈奋斗的足迹。

    (作者系武汉市法学会会长 《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主编)


    ■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法”体系

    李卫东

    中国古代大部分城市是在政府主导下,自上而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城市的法律也以政府管制和治理为主要出发点,通过城市规划与营造立法、市政管理立法、城市治安管理与防灾立法、城市商业与经济管理立法、城市人口与社会管理立法等,构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法”体系。

    城市法治史主要研究法律在城市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城市治理的理念和方式,城市市民的法律意识,市民的权利保障等。城市法治史则更强调城市动态的运行模式,以及各种权力的行使方式和程序。

    “法治”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加之发展的眼光与视角,因此相对于城市“法制史”,城市“法治发展史”更能全面反映城市治理特色和时代特征。突破“法制”的藩篱,以“法治发展”的视角研究城市,更能全面揭示城市治理和发展的历史。

    历史经验表明,城市化过程往往与法治化同步,法治不仅是城市社会治理的最好方式,同时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参照。在依法治国已成为基本国策的今天,总结和梳理我国城市发展历史上“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对于我们总结历史经验,更好地开展法治城市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首先,认识“法治”在中国城市发展与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有助于从历史的维度连接传统法律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研究一个城市的法治发展状况和历史脉络,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这座城市的治理方式和精神特质,而且能深刻认识城市法治生长的条件和发展路径。

    其次,可以关照当代城市法治建设。当今我国已经进入新一轮城市化时代,人口、产业以及其他各种要素和资源都迅速向城市聚集,城市也因此成为各类社会矛盾的集聚区和焦点,进而变成国家治理的重心和难点。最好的治理模式是法治,城市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力量和法治的保障。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和历史,有法律运行的实践经验和市民对于依法治理的共同认识。“任何一种法治都诞生于地方,每个城市的法治起源都具有或然性。”研究历史上的城市“法治发展”,就是为了汲取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当代城市法治建设。

    最后,可以揭示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之间的互动关系。城市作为新思想、先进生产力最集中的区域,不仅是现代法律意识和法治思想最早萌芽的地方,同时还是现代法治最先开始实践的场所。城市也是地方法治问题最集中的地方,与国家整体法治建设关系最密切。开展城市法治史研究,把国家法治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性经验”加以总结,构建地方性知识与全国性知识的转化关系与交流模式,有助于我们充分理解国家法治深层次动因和基础。

    (作者系江汉大学城市研究中心教授 《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副主编)


    ■ 拓展中国法律史研究新领域

    杨一凡

    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武汉地区的城市形成于东汉末年以后,城市发展也经历了从“双城对峙”到“三镇鼎立”,再到“三镇合一”的历史过程。尽管历史上的夏口、武昌、汉口等都是有影响的城市,但武汉真正具有现代城市的功能和特质,是在1861年汉口开埠以后。《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以“武汉”为研究空间,是用现代的思维回望古代,但视角是“发展”的。这种写法,有两层观照:

    一是古代国家法律与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涉及国家与地方法律制度的互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研究,一直是法律史、社会史以及经济史的研究热点,这种分野,重在考察国家秩序与基层秩序的传递与相互影响。

    二是传统农业社会的法律体系向现代商品社会法律体系的转变问题,涉及近现代法律的转型。中国古代法律,特别是吏政、礼制、刑事、民事类法律,受儒家纲常礼教影响颇深,贵贱有等,尊卑有序,伦理色彩浓厚。现代法律以“权利”为本位,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以“人”为中心。古代农业社会流动性低,呈现“熟人社会”的形态,现代商品社会交易频繁,“陌生人社会”是主要表现。

    这两个方面,都需要我们将其置于中国历史长河发展的进程中观察和剖析。               

    中国古代的地方立法是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立法变革的进程不断发展完善的。要客观地揭示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地方立法的本相,借鉴其精华古为今用,必须重视地方法律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撰写地方法律史,无论是对于开拓法史研究,还是挖掘中华法文化的优良传统,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武汉作为中国历史上知名的区域性城市,以及近现代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城市之一,可以作为一个范例,展示城市地方法律的制定与运行,以及传统法律体系向现代法律体系的转变。在《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中,可以看到早期地方城市中法律,以及汉口开埠以来的城市变化,武昌首义以后地方政治与法治的各种交融,民国时期的市政建设,以及新中国的革新转变等。

    城市法律史的研究,是今后法律史研究的一个崭新而又不可缺少的领域。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将会继续为传统法律向现代法律转型研究输送营养,落脚点也在探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文明规则的现代继承与融合。

    《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作为研究地方法律史的系列丛书,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它由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主持编撰,历时8年,旨在通过对武汉地区3500多年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进行回顾研究,从中梳理出悠久历史中的地方法治发展的脉络与规律。

    武汉这座城市,位于长江与汉水交汇处,在九省通衢的地理位置上,近代以来极其重要,可谓人杰地灵。今天,武汉是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地,法学资源丰厚,培养了大批的法学以及法律人才,为武汉乃至全国法治的发展多有贡献。撰写、出版《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是武汉法律人为当代中国法学事业和法治建设作出的又一新的贡献。该丛书作为一部以地方、城市法治发展为主要论述对象的法律史著作,具有开创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原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


    ■ 李启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古代城市作为联系地方的枢纽,一方面承中央朝廷之上,另一方面启其附属郭乡之下,城市法的重要性自不言而喻。武汉法治史的研究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学术工作。《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从传统中国城市的演进和职能、传统中国城市法的演变,通过中西方城市及其法律演变之对比,准确揭示了城市法在城市治理乃至对整个传统中国治理的功能,进而归纳出它对当代城市法治建设所具有的启示价值。以规则为中心,历史性地、去固定模式化地看待法治,充分发掘古人通过规则治理城市的智慧,揭示了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之间的互动关系。

    ■ 付海晏(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近年来,法律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要热点领域之一,但是从地方法治发展通史视角的研究仍较少,也正是如此,《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在体例方面即具有较大的创新,不仅仅丰富了地方法治史的研究,对于拓展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领域而言,也是极有价值的。丛书研究思路清晰,结构完整,按照时间线索完整地展示了武汉法治发展的历史,相对于其他类似的通史等研究而言,时间线索上的完整性,也是极具特色的。研究内容极为丰富,比较全面地阐释了各个阶段法治的各层面的丰富内容,尤其是不仅仅注重研究法治的制度、文本,还极为关注具体的司法实践,尤其是若干典型的案件。

    ■ 柳正权(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丛书作者)

    《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仲裁卷》通过对武汉仲裁的历史还原,使武汉市持续深耕仲裁所积累的宝贵经验跃然纸上。武汉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具有以小见大的特殊意义,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破解现有难题和规划未来路向提供助益与启示。一是明确功能定位,仲裁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要素,要积极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布局科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虽突出中国特色,但并不意味着要与其他国家的仲裁乃至国际仲裁形成泾渭分明之势,而是要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仲裁文明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三是注重文化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已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不可或缺的一种核心要素,中国仲裁的发展要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自身彰显出浓厚的历史底蕴和民族文化特色。

    ■ 张功(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 丛书作者)

    《武汉地方法治发展史》丛书对盘龙城出现至今武汉地方法治状况做了长时段、全景式描述。丛书是对中国法制史的一次深度研究。“深度”体现有三:一是“法治”主题的提炼;二是对武汉这一特定地理区域的“法治”研究;三是通过法律运行与地方社会发展之关系的动态考察,在“中央法”之外,观察到“地方法”的实际状态,呈现出“中央法”的“地方化”特征。《法治史》丛书立足于“国家—社会”这一研究模式,深入分析了“地方政府适用法律”与武汉地方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揭示出地方政府的有效管理在催生武汉由一个县级政权逐步发展到东南巨镇的过程,拓展了地方史研究的范围,深化了武汉地方史研究。


    策划: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

    执行:长江日报法治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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