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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汉大学新媒体2016年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01 15:53:12浏览:1099设置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开展校内新媒体2016年年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审时间

12月112月20

二、年审范围

1.以校内各单位及某项工作业务的名义开设的各类官方新媒体(微博、微信、头条号、校园QQ号、APP)

2.各级学团组织开设的官方新媒体

3.在校师生运营的以学校或校内单位名义进行了实名认证的自媒体。

以上为必须进行年审的新媒体。其他个人名义自媒体自愿年审。

三、年审程序

1.新媒体管理员按要求填写新媒体年审表,加盖公章后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楼);

2.单位审核:校内各单位新媒体,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新媒体,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学生社团新媒体,由所挂靠单位主管,挂靠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或挂靠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宣传部审核备案: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并发布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年审通过新媒体,将于2016年底在校园网公布,按规定需要年审而未年审的新媒体,党委宣传部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

2.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微博、APP:高欣(84225808,邮箱490043109@qq.com),微信、头条号、校园QQ:王丰昌(84225811邮箱:2843357157@qq.com ;wangfengchang2006@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6121

江汉大学新媒体2016年年审(微博).doc

江汉大学新媒体2016年年审(微信).doc

江汉大学新媒体2016年年审(头条号、校园QQ号、AP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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